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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人
01
首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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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范围
目的
记录是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组成部分,对记录进行有效的控制和管理,以证明产品质量符合规定的要求,是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的证据和可追溯性、以及制定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的依据。
范围
本程序对记录的填写、标识、贮存、保护、检索、保存期限和处置等作出了具体的规定,适用于与质量管理体系有关的所有记录的管理,包括来自供方的记录。
职责
质管部负责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有关记录的管理,监督检查各部门记录管理的有效性。
生产技术部负责与生产和研发有关记录的管理控制。
质管部负责与质量有关记录的管理控制。
供应部负责与生产物料控制、采购和仓库有关记录的管理控制。
行政人事部负责与行政和人事有关记录的管理控制。
经营部负责与顾客信息有关记录的管理控制。
工作程序
记录的分类
与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有关的记录,如管理评审记录、内部质量体系审核报告、过程控制记录、纠正措施记录、文件发放记录等。
与生产技术和过程质量有关的记录,如顾客投诉记录、质量信息反馈记录、监视和测量记录、不合格品记录等。
与行政、采购和仓库管理有关的记录,如培训记录、采购信息记录、物料及产品进出台账,物料卡等。
与销售有关的销售记录
记录的标识
质量体系记录标识编码规定为:
PUR:采购和供应商管理 AD:行政人事 WH:仓库
RD:研发技术 QA:质量控制 MK: 销售和售后
PD: 生产管理 PMC:生产物料控制
部门内的记录标识由使用部门报质管部统一标识并备案。
质管部建立《体系表格清单》,并注明使用部门和保存期,保留记录原件。
记录表设计、填写要求
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记录一般应在编写体系文件时一起设计。
生产质量检测记录在编制相关文件(如作业指导书、规范性文件等)时一起设计。
记录应有简明的标题、文件编号、版本。
记录填写时,需要填写记录编号时,按照以下规则进行编号。记录编号规则:XXXX(记录填写时的年份)-XX(记录填写时的月份)-XX(记录填写时的日期)-XXXX(相同表单当日填写的序列号,以0001开始)。
记录须有日期、填写人签字等栏目。
记录应真实反映质量情况,不得弄虚作假。
记录填写应清晰、完整、准确、真实,用黑色中性笔或签字笔书写,在使用复写纸的情况下可使用圆珠笔书写,字迹清晰、整洁。
记录不得随意涂改、刮改、撕毁,更改时用一条横线贯穿错误的内容,在旁边另写正确的数据并签更改人全名及日期。要使原有的内容仍可辨认。
485 486 王小明 2016.01.01(表示2016年01月01日)
多处更改时,应作好更改标记,并在适当位置签字、注明更改处数。
4.52
4.50 3.98
5.40 3.45
王小明2016.01.01
(表示2016年01月01日)
4.30 5.43
4.65
填写人、审核人、批准人应履行签字手续。签字时应签全名。
内容与前项相同应重复填写,不得用“…”或“同上”、“同左”来表示。
记录不得用铅笔、毛笔填写。
有些表格有□,根据表格要求打“√”或打 “×”。
如果不需填写内容的,需要在空白位置划一条斜线。如下两种都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