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深圳报业集团晶报
广告部中层管理人员考核管理办法
(草案)
晶报广告部高层管理委员会
总则
考核目的
为了科学评定广告部中层管理人员的绩效贡献和管理能力,引导激励中层管理人员开发自身潜能,强调其部门管理责任,促进其加强部门的团结协作,并最终促进晶报广告部组织绩效的持续改进,特制定本办法。
考核原则
本管理办法遵循“责权利对等”、“各尽所能,按绩分配”、“业绩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
考核对象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晶报广告部下属部门负责人。具体包括:
广告业务部门:医药保健部、地产部、IT通讯家电部、汽车部、综合特刊部、购物美容时尚部、广告拓展部七个部门。
广告营业部门:版面接审部、设计制作部。
广告职能部门:策划部。
其中地产部下设地产采编组、地产一组、地产二组三个小组,广告拓展部下设北京、上海、广州三个小组。
考核主体
实行主管上级考核制度,即所有部门都由具备信息资源且对工作成果承担责任的直接上级作为考核主体进行考核,职能机构及其他相关单位为考核提供信息,参与考核,不作为考核主体。
考核周期
实行月度考核结合年度考核,以自然月为考核周期进行月度考核,以财务年度为周期进行年度考核。
考核内容
实行广告任务额与工作评价相结合的考核办法,以月度有效广告任务额为主要考核指标,工作评价得分为修正指标。
月度有效广告任务额的计算以实际收到广告销售款为准,年度广告额计算方法相同。医疗广告部年度超出任务额部分按照50%的有效广告额计入年度广告额。
工作评价实行百分制,由分管副总根据市场占有率变化、管理能力、策划活动等进行综合评分,每月形成《广告部部门负责人考核计分表》(附表1)。
考核结果
考核结果用于部门负责人月度绩效工资发放,计算方法为:
地产部负责人月度绩效工资=地产广告总收入×0.55%×工作考评得分
其他部门负责人月度绩效工资=部门当月绩效工资总量×25%×工作评价得分
如部门被取消年度考核资格,视为本年度考核成绩为0分,扣发部门负责人年终奖金。
在部门具备考核资格的前提下,部门负责人的年度绩效工资总额作为部门负责人的年终奖发放依据,具体发放细则参见《晶报编采与职能人员薪酬管理》。
附则
本办法自2005年1月1日起执行。
办法修订权及解释权归晶报广告部管理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