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深圳报业集团晶报
广告部部门考核管理办法
(草案)
晶报广告部高层管理委员会
总则
考核目的
为了科学评定晶报广告部下属部门的业绩贡献,强调部门内的团结合作,体现“责权利对等”的绩效管理思想,并促进考核目标的分解和实现,最终实现组织绩效的持续改进,特制定本办法。
考核原则
本管理办法强调“各尽所能,按劳分配”、“责权利对等”、“业绩优先、兼顾公平”,并遵循以下考核原则:
目标导向原则:考核内容以晶报广告部的工作目标为核心设置,促使各部门为目标实现而努力工作。
重要性原则:考核内容不覆盖部门所有工作,重点考核部门工作中与广告部绩效实现关系最密切的内容。
考核主体
实行主管上级考核制度,即所有部门都由具备信息资源且对工作成果承担责任的直接上级作为考核主体进行考核,其他相关单位为考核提供信息,参与考核。
广告部下设一级部门由广告部高层管理委员会进行考核,各部门下设二级部门或小组由直接上级部门负责人进行考核。
考核对象
广告部中具备“责权利”的责任单位均为被考核的对象,实行部门主任负责制。按照工作性质不同将广告部下设一级部门作以下划分:
广告业务部门:医药保健部、地产部、IT通讯家电部、汽车部、综合特刊部、购物美容时尚部、广告拓展部七个部门。
广告营业部门:版面接审部、设计制作部。
广告职能部门:策划部。
其中地产部下设地产采编组、地产一组、地产二组三个小组,广告拓展部下设北京、上海、广州三个小组。
考核周期
广告部对下设部门实行月度与年度相结合的考核方式。
广告业务部门考核
月度考核
广告业务部门月度主要考核指标为当月广告额。
广告额的计算以实际收到广告销售款为准,年度广告额计算方法相同。
考核结果用于部门月度绩效工资发放,包括部门主任和部门所有员工的月度绩效工资,其中部门绩效工资总额的30%作为风险备用金,年底发放。部门月度绩效工资总量计算方法为:
部门月度绩效工资总量=部门当月广告额×行业绩效工资计提系数×70%
年度考核指标
主要考核指标为广告额,设销售回款额、业务规范性、年度客户满意度三个修正指标,计算方法为:
要求销售回款期限为3个月,3个月之后收回者,按照实际广告额的80%计入有效广告额。超过3个月且年末仍未收回账款,等额从广告部薪酬总量中扣除,按照实际广告额的80%计入有效广告额。
业务规范性总分为10分,考核标准参照《晶报广告业务规范管理办法》,违反规定按管理办法扣分,一般不进行加分,年度业务规范性得分低于5分,取消年度考核资格。修正计算方法为:
有效广告额=实际广告额×业务规范性得分÷10
要求年度广告客户满意度达到85%。达到标准,对广告额进行全额认定;低于标准,对广告额进行适当调整,如90%认定。
以上三项修正指标按照上述顺序依次对实际广告额进行修正,最后得出广告部有效广告额。
年度考核标准
广告业务部门实行采、编、广告一条龙的目标责任管理,广告部高层按照总任务额,参考编委会对广告结构的调整、去年行业完成任务情况、年度行业变化、部门人员配置等因素,将广告任务分解至各部门。2004年各部门考核任务额如下:
医药保健部2004年广告任务额为6150万元,绩效工资计提系数为0.862%。
IT通信家电部2004年广告任务额为3020万元,绩效工资计提系数为1.987%,
汽车部2004年广告任务额为1820万元,绩效工资计提系数为4.148%
时尚购物美容部2004年广告任务额为1380万元,绩效工资计提系数为3.116%
综合特刊部2004年广告任务额为2150万元(其中“旅游餐饮娱乐”任务额980万元,“招生招聘”570万元,“公告金融会展”任务额190万元,“家居”任务额410万元),绩效工资计提系数为2%
地产部2004年广告任务额为3230万元,地产部不实行部门月度薪酬总量控制,所以不设绩效工资计提系数。
年度考核结果
未完成广告任务额的部门,取消年度考核资格,不参与年终奖分配。
完成广告任务额的部门,按照本办法第七条进行年度考核,计算部门年度有效广告额,作为参与年终奖分配的依据,具体细则参见《晶报广告部薪酬管理办法》。
广告服务部门考核
月度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