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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实用范围
生产部全体管理人员
三最终解释权
总经理
四具体内容
1、工资制度
1.1 对现有工资制度进行调整为原有基本工资90%+原有基本工资45%的奖罚浮动工资。
1.2 基本工资90%即为最低保底工资。浮动工资45%即为奖罚幅度,即最高工资源为现有工资的135%。
1.3 原有工资10%的奖罚、浮动工资,属绩效考核范围,由绩效考核成绩衡定其奖罚数量。
2、绩效考核内容
2.1部门产值考核
2.2进度控制考核
2.3品质控制考核
2.4成本控制考核
3、绩效考核具体标准
为了便于考核统计,所有绩效成绩均以分为统计单位(1分=10元)。
3.1 部门产值考核
根据现目前工厂实际生产能力(各部门人员配置均衡前提下,现有场地设备)。在工厂资源充足的前提下,各部门月产值均需保持在200万以上,对超出此标准的各部门,给主管人员超产值的0.05%予以奖励;对未能达到此产值标准部门,给主管人员0.1%予以惩罚。(因停电机器故障,人员浮动等则视情合理调整)达标奖10分。
3.2 生产进度控制考核
部门主管需合理安排生产、按时、按量完成厂部所下达的每日生产计划、急赶、补件返修等生产任务。
3.2.1 除原材料采购未到位、设备故障等非本部门因素外而造成进度延期,打乱后序部门及厂部生产进度时,按3分/天对主管予以处罚。超过一天,加扣2分/天,以此类推,且一月不可超过3次。超标按5分/次进行处罚(另扣组织协调,领导能力分),月内能将处罚保持在2次以下将予以主管10分奖励。
3.2.2上序部门延期而后序部门能及时弥补跟进、或本部门能提前安质保量完成生产计划,予以部门主管5分/天奖励,月超5次者,加奖3分/天(另奖组织协调领导能分)。
3.2.3各部门产品交接必须整套进行。尾数清理工作不得超过规定交货日期后一天时间(面油不超过2天),若在生产中因尾数清理不及时、或板件、不配套发放,而造成后工序工作停滞不前现象。则对责任部门主管,予以4分/次处罚。造成严重进度影响(如不能满足客户交期)将另给予以6分/次重罚,且月累积不可超过4次,否则加罚3分/次(非本部门原因造成不能按期交货时除外)。月累积处罚保持在2次以下,将予以部门主管10分奖励。
3.2.4 车间跨部门的返修部件、补做部件、客户订做、补件、返修部件以及急赶产品,各部门必须予以优先作业,并按厂部规定之日内完成并第一时间交入下一工序,如因未按时完成或完成后不交接入下一工序而造成产品停滞,影响进度,将予以3分/天(或次)处罚。月积无此项受处罚予以10分奖励。
3.2.5 物料仓在板材、五金、油漆、纸箱等原材料或生产辅助材料以及包装所需五金配包必须根据计划按时完成到位,若因生产或辅助材料,设备未及时到位,而造成生产进度停滞不前时将予4分/次处罚,且月积不超2次,否则加扣2分/次。因原材质量原因返回厂商而未及时跟踪到位予以2分/次处罚。(月积将处罚保持在2次内(含2次)予以10分奖励。
4、品质控制考核
各部门品质控制标准
4.1木工部
4.1.1开料、锣机不良率控制在2%,排钻不良率控制在0,若累积出现二次小型可挽回且在木工部门发现的质量事故,木工部与部门负责人(如各组组长)扣3分/次,且月累积处罚不超过十次;否则,加扣2分/次。若出现重大批量品质事故或品质事故未在本部门发现处理而流入下一部门被后序工序发现时,予以主管人员10分/次处罚(另进行成本控制处罚)且月累积不超过三次,若超标则加扣5分/次。若月无重大批量品质事故且小型批量事故保持两次内予以15分奖。
4.1.2压板脱胶、爆裂、凹凸不平变形现象不良率控制在≤3%,若累积两次超标,主管人员将扣3分/次。若流入下一工序发现造成损失扣5分/次(另扣成本控制)月累处罚不得超过三次否则加扣2分/次,月积处罚在2次以内将予以主管人员10分予以奖励。
4.1.3板件划伤、缺边角等一些表面品质问题而并非结构原因应控制在≤5%,且必须在本部门发现修补、若累积超标三次或流入下一部门返工则扣3分/次,月积处罚不超过3次,否则加扣3分/次,月积处罚在2次以下(含2次)予以主管人员10分奖励。
4.1.4预埋件的漏件漏上等现象必须完全杜绝,控制在零。若累积二次在后序部门发现,则扣5分/次,月累处罚超过3次加扣4分/次,后工部门发现将予以3分/次奖励。月累积处罚在2次内将(不含2次)予以10奖励。
4.1.5封边的不良率应控制在≤3%,若连续3次超标,且在本部门发现并能及时做出返修给予主管人员3分/次处罚,若流入下一工序造成损失或月累超过三次处罚的将扣以5分/次(另扣成本控制分)(除机器因素造成封边返修外)月累处罚在2次内(含2次)将予以主管人员10分予以奖励。
4.1.6白身磨:所有白身磨后的产品,必须平整、光滑、无明砂痕、不变形。保持原有棱角顺畅,无凹凸不平现象且尺寸、形状、厚度符合要求,返工率必须控制在≤5%,若连续三次超标,则扣3分/次且月积不超过五次,否则,加扣3分/次。不可有打变形等重大质量事故,否则扣5分/次,月积超2次加扣2分/次(造成损失扣成本控制分)若月累处罚在3次内,将予以10分奖励。
4.1.7贴皮的不良率应控制在≤5%,若连续三次超标,且在本部门发现并能及时做出返修给予主管人员3分/次处罚,若流入下一工序造成损失或月累超过三次处罚的将扣以5分/次(另扣成本控制分)(除机器因素造成封边返修外)月累处罚在2次内(含2次)将予以主管人员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