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集团有限公司高管人员
年薪制实施方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1
第二章 年度经营业绩考核 2
第三章 任期经营业绩考核 5
第四章 奖 惩 8
第五章 附则 11
附件1:基本年薪 12
附件2:年度经营业绩考核计分办法 14
附件3:任期经营业绩考核计分办法 16
附件4:经营难度系数的确定 18
第一章 总则
为了切实履行企业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维护所有者权益,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参照国务院国资委《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及山东省国资委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华鲁控股集团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考核的集团高层管理人员是指集团董事会成员及其他高层管理人员。具体包括:
(一)集团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
(二)总经理、副总经理、助理总经理;
(三)集团党委书记、副书记、党委委员。
对集团高层管理人员的经营业绩,实行年度考核与任期考核相结合、结果考核与过程评价相统一、考核结果与奖惩相挂钩的考核制度。
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和任期经营业绩考核采取由省国资委主任或者其授权代表与企业负责人(由省国资委界定)签订经营业绩责任书的方式进行。
为避免双重考核,对于集团高管人员兼职情况按以下办法执行:
对于集团高管人员兼任权属公司负责人并实际担任实职情况,按权属企业年薪制方案考核奖惩;
对于不在集团高层担任经营职务而具体主持集团部室工作的集团董事、党委副书记、党委委员。其绩效年薪按集团副总经理标准执行,其他薪酬按其实际担任的职务相应的标准执行。
对于上述集团高层管理人员中不属于省国资委界定的企业负责人,除不与省国资委主任或者其授权代表签订经营业绩责任书外,其考核和薪酬依照本办法执行,有特殊规定者除外。
考核原则:
(一)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原则: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以及资本收益最大化和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针对性原则:结合企业所处的行业、资产经营水平和主营业务等特点,实事求是,公开公正,实行科学的考核。
(三)责、权、利相统一原则:按照责权利相统一的要求,建立经营业绩同激励约束机制相结合的考核制度,建立健全科学合理、可追溯的资产经营责任制。
第二章 年度经营业绩考核
年度经营业绩考核以公历年为考核期。
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包括下列内容:
(一)双方的名称和姓名;
(二)考核内容及指标;
(三)考核与奖惩;
(四)责任书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