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诚信合规
组训轮训
课程阐述
课程目的:1、了解保险诚信合规的重要性
2、明确合规经营的做法与注意事项
授课方式:讲授+提问
时 间:1课时/50分钟
收 获:合规展业、诚信经营
主要风险点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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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内风险
对外风险
违法违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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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内:扣减月度薪酬;
不予发放年终奖;
取消股权奖励
取消递延奖金
监管:顶格罚款
纪律处罚
司内:降职、降级
解除劳动合同
监管:撤职
禁入行业
刑事处罚
有期徒刑
剥夺政治权利
财产处罚
经济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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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弄虚作假
一. 弄虚作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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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险公司中介业务违法行为处罚办法》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9年第4号
第十八条 保险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在保险业务活动中不得编造虚假中介业务、虚构个人保险代理人资料、虚假列支中介业务费用,或者通过其他方式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中介业务报告、报表、文件、资料。
第二十一条 保险公司有本办法第十八条规定行为之一的,由中国保监会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2.《泰康人寿处罚管理办法》
泰康人寿法发〔2017〕9号
第十八条 公司各级员工有下列违反公司代理人管理制度、劳动和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行为的,应当视情节轻重,给予直接责任人、间接责任人本规定第十条、第十四条的处分:(二)在代理人管理、公司内外勤人力资源管理中虚挂人力、虚拟人力的;
第十条 对发生违法违规行为的各级员工的纪律处分包括:通报批评;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 对各级员工的经济处罚包括:扣减薪酬;不予发放年终奖金
3.《关于禁止“设立账外账和保管账外资金”的管理规定》泰康财会发[2014]5号
第十三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通过虚挂内外勤人员、虚构经济事项、提供虚假票据、虚列费用和支出、编造虚假赔案和投诉资料等任何弄虚作假的行为,套取公司资金、形成账外资金:
一. 弄虚作假
T中支营销部原经理张某、X营销服务部原经理季某等人在已离司代理人李华不知情的情况下,利用其留存在公司的代理人入司档案,于2011年8月办理了李*二次入司的相关手续。2011年8月至2014年5月,张某、季某等人利用李华名义开展保险业务14笔,所做的新单保费共计54.7万元,共向李华银行卡发放佣金17.9万元,其中17.69万元佣金由张某领取,2000.25元佣金由季某领取。
对机构:责令改正并处罚款10万元的罚款;
对个人:对T中支营销部原经理张某作出警告并罚款2万元。
给予T中支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
给予T中支营销部原经理张某解除劳动合同处分;
给予T中支X营销服务部原经理季某撤职处分,并扣发60%当月月度工资;
给予T中支总经理李某警告处分,并扣发20%当月月度工资
个人原因:
套取基本法或方案利益
公司原因:
内部流程控制不严
开篇案例
违规原因分析
虚
挂
人
力
一. 弄虚作假
某本部支公司所属张某等聘才团队人员,为达到有效人力和直辖部(组)FYP考核要求,将大量自保件、互保件等保单进行拆单挂到不同代理人名下,2014年8月-2015年3月期间,该团队累计拆单挂单88件,涉及保费42万 。
责成营销本部在2016年3月1日前追回聘才人员套取的聘才津贴及各类奖励。
本部总经理降级处分,并扣减60%当月月度工资
支公司经理记大过处分,并扣减50%当月月度工资
取消上述人员2015年度各类评优、评奖资格
挂单、拆单都是一种违规行为,是虚假经营、弄虚作假的一种形式。
目的是谋求晋升、应付“基本法”考核,进而达到套取组织发展费用、维持基本法考核、套取业务推动方案费用等套利结果 。
违规原因分析
拆
单
挂
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