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照金香山景区合作协议书
协议编号:ZJXSJQQ1—2016—
甲方:铜川文化旅游景区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进一步密切双方合作关系,回报各友好合作企事业单位对我公司的关心和厚爱,本着“诚信友谊、和谐发展、合作共赢”的精神,结合我景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协议:
一、合作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限自2016年___月___日至2016年12月31日止。
二、价格政策
(一)价格政策
序号
收费项目
挂牌价
门票
香山40元
薛家寨40元
红军洞20元
陈家坡
薛家寨
索道
50元(单程)
100元(往返)
讲解费
120元/次/景点
区间车费
香山
单程5元
往返10元
薛家寨
单程5元
往返10元
签订协议后,可享受门票十免一政策,即每十位游客中,九人购票,一人免票。
(二)如遇甲方照金薛家寨香山景区重大活动或国家法定节假日举办的特殊优惠活动时,乙方可享受活动期间的优惠政策,但不能再享受本协议的政策。
A 全日制本科学历以下的学生可凭有效证件享受门市价的半价优惠;
B 1.2米以下儿童免票(含1.2米),1.2米—1.4米(含1.4米)儿童可享受门市价的半价优惠;
C 65周岁以上老人、军官、士兵、残疾人等凭本人有效证件免门票;
D 记者可凭国家新闻出版总署颁发的记者证免门票。
三、办票流程
乙方组织游客前来参观,需提前24小时预定,来团当日,乙方领队需持单位介绍信,在景区团队售票处填写团队优惠接待单,享受甲方给予乙方的政策优惠,通过现金或刷卡的形式结算。
双方的权利及义
(一)双方合作期间,甲方负责提供相应的宣传单页等资料仅作为乙方参考旅游所用,宣传资料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侵犯亦不得用于它处,否则,乙方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乙方协议门票不得转让或倒卖,若乙方违反协议,甲方可无条件终止本协议,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三)甲方保证乙方在景区内参观的权利,若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五、保密责任
双方应严格遵守协议,不得转借、涂改、外露,以保证协议的保密性和甲乙双方的利益;若任何一方因此而违约,另一方有权要求终止本协议,并有权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违约责任
乙方若违反本合同相关之条款(含市场报价或门票优惠价),经甲方调查属实,则视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取消年终奖励。
七、争议的解决
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公平友好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他
本协议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或直接盖章后立即生效,传真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移动电话: 移动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