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租车服务合同
甲方:铜川文化旅游景区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赫江涛(身份证件号:610221197909246116)
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乙方向甲方提供包车服务事宜,签订如下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包车数量
普通客车两辆。
第二条 车辆相关资料 车辆品牌:宇通14座客车,车牌号:陕B 35628 陕B 35957 。第三条 合同期限
自2016年10月1日至2016年10月7日。第四条 包车费用及结算方式 (一)费用标准:以实际发生为准。
每车每天400.00元,
(二)结算方式
服务结束后,甲乙双方共同签字确认对账单,确认无误后1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指定账户一次性付清款项,。甲方付款前乙方须提供等额正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第五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车辆在使用期间所用的燃料(汽油、柴油)由甲方负责承担。 2、车辆的正常维护、保养、修理、违章和交通事故的处理,以及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3、乙方提供司机并承担相关费用
第六条 不可抗力
1、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甲乙双方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2、如因为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经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第七条 违约责任
若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乙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 争议的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乙方签字捺印之日起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
授权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
____年__月__日 __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