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停车场场地租赁合同
甲方:铜川文化旅游景区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租赁乙方停车场一事,签订如下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租赁范围
刘家山 停车??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2016 年 4 月 7 日至 2016 年 10 月 6 日止。
乙方于 年 月 日向甲方交付停车??
第三条 租赁费用
(一)半年租赁费用 20000元(大写 贰万 元)。
(二)租赁保证金 5000 元(大写 伍仟 元)。
第四条 付款方式
(一)合同签订后十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开具税务发票,甲方在收到税务发票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租赁费用。
(二)合同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租赁保证金,乙方开具收款收据。合同期限届满后三个工作日内乙方退还甲方保证金。
第五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合同期内,甲方依法享有该停车场场地的管理权及经营权。乙方不得干预甲方正常的管理及经营活动。
(二)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停车场场地内原有设施损坏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恢复原状或适当赔偿。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一)以上条款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如有违反若非因甲方原因,乙方解除合同,违约乙方须向对方支付按年租金价款总额的20%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
(二)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时间向乙方出具本合同约定的税务发票,因乙方交付甲方票据导致甲方付款迟延的不视为甲方违约。
?第七条 不可抗力
(一)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甲乙双方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二)如因为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经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三)如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使场地不适于使用或租用时,本合同自动解除,甲方应退还乙方未使用期间的相应租金,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 争议的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直接盖章之日起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
授权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
____年__月__日 __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