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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日出勤必须据实打卡,不得代打卡;当月累计迟到不得超过3次,累计迟到时间不得超过20分钟。
二、请假:
1、请病假。必须在上班前或不迟于上班时间三十分钟前告知专案,并于病假后上班第一天内,向专案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建议休息的有效证明。
2、请事假。请假人员必须提前一天通知专案并填写请假单,由专案签署后,并妥善安排好工作,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三、休假:
除强销期外,采用每周轮流休假方式,但周六、周日非经专案批准均不得排轮休。每周轮休由副专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安排。当日上班前临时申请轮休无效,作旷工处理。一周轮休一天,原则上调休不可连续进行或休半天,特殊情况报专案批准。如一周轮休未满一天,计入当月累积,日后视案场营业情况由案场经理安排调休,对于案场经理安排的调休未休者,视作自动放弃。
四、着装:
一律穿着公司规定的统一制服,上班必须佩胸卡。男士着黑皮鞋,衬衫、打领带,女士化淡妆,着深色皮鞋(除拖鞋外)。
新进人员未订做制服前,依最接近上述方式穿着衣着整洁,仪态端庄,精神饱满,随时注意公司及业主的形象。
精神状态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