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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R管理薪酬福利模块之家电制造业薪资制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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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大小:190KB(压缩后)
文档格式:PDF(25页)
资料语言:中文版/英文版/日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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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6/30(发布于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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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描述
家电制造业薪资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目的 本规则是依据人事管理规章的规定,订定员工薪资的相关事项。 第二条薪资原则 员工薪资是以社会水准、公司支薪能力、物价指数变化、本人担 任工作的能力、经验、年龄等为考量的因素后,作为评估薪资标准的 依据。 第三条薪资结构 薪资包括固定薪资及临时薪资两大部分。 第四条支薪方法 (一)薪资给付除特别规定的情况外,原则上由直属主管(管理职 以上)直接将薪资交予本人;或委任会计科的经办人,直接交予本人。 (二)薪资给付亦可经由下列的规定,直接将薪资(含临时奖金) 全额或部分汇入员工的银行账户内。 1.员工希望将薪资汇入本人的账户时,必须依照下列的规定,填 具书面表格的手续后,交付会计科办理。 (1)希望汇入本人账户内的薪资范围及金额。 (2)员工指定的金融机关及存款类别、帐号。 (3)申请手续必须在薪资结算前10天办妥,方可生效。 2.金融机关的指定原则上以与公司有所往来或公司指定的金融 机关为主。但在公司 认为有其必要时,可在本人申请指定的金融机关办理。 第五条扣除金 下列规定可从每月薪资中直接扣除: (一)法令规定事项。 (二)基于薪资扣除的规定,并与工会取得协议的事项。 第六条薪资的偿还与处理 (一)虚报、怠于申报及误算时的溢领,必须在发现后立即偿还。 (二)因误算而给付的薪资,公司可在一个月内,可向员工行使追 索权。 第七条离职时的薪资 (一)薪资计算期间员工遭解雇或申请离职时的薪资,凡采日薪月 给制或月薪制者,仍给付基本薪资。 (二)加给额的给付则依当月出勤日数乘以月薪比例(以1/25计 算)计算;至于各项的津贴,则不予以给付。 (三)退职金的计算则依离职前6个月内的平均基本薪资乘以基 准比例所得的基本额给付。 二、薪资计算及结付 第八条薪资计算期间及支付日 (一)薪资计算期间从上个月21日开始到本月20日为止,并于该 月27日发放。但遇支薪日适为休假日时,则提早于前一日发放。 (二)年度结算薪资期间,从1月1日开始到12月31日为止,采 历年制为薪资会计年度。 (三)因业务上的不得已理由,而无法按期给付薪资时,可于支薪 日前10天公告变更支薪日期,并通知公司所有员工。 (四)临时薪资的给付则依据有关条款的规定办理;支薪日期则视 其需要由人事科自行订定。 第九条非常给付 凡具下列资格者,可经由本人或扶养亲属申请给付已执行勤务时 间的工资。本条例中第一、二项的申请,得于提出申请后7日内尽速 给付;第三项以后者,则视其需要申请给付: (一)本人死亡时。 (二)离职或遭解雇者。 (三)结婚或生产时。 (四)生病或受意外灾害时。 (五)为葬仪费用时。 (六)其他经公司认可的事由。 第十条零数的计算 薪资计算时若有未达元以下的尾数产生时,一律计算至元为单 位。此外,基本薪资及各项津贴的计算,一律以元为单位计算。 三、基准内薪资 第十一条基本薪资的决定 基本薪资乃为考量员工的年龄、学历、经历、经验能力、职务及 绩效等因素后,决定给付的标准。 第十二条基本薪资的种类 基本薪资的给付,分为月薪制及日薪月结制2种,并依下列规定 计算: (一)月薪制除公司人事规章有特别规定外,对于缺勤、迟到、早 退、私自外出等皆不予以扣除。 (二)日薪月结制员工的缺勤、迟到、早退及私自外出等怠工勤务 日数,皆按(基本薪资×1/25×当月怠工日数)的扣除额计算。 第十三条月薪制适用的基准 月薪制适用的资格如下: (一)科长级以上的职位者。 (二)薪资计算期间的出勤率达98%以上者,并符合下列的资格 者: 1.在公司服务满2年以上者。 2.表现优异的员工,并经由部门主管及人事科评定后认可者。任 用资格,则视情况另行规定。 第十四条月薪制适用的特例 采月薪制的员工在薪资计算期间若因下列情形或有关条款所规 定事项,而无法执行勤务时,则该员工的缺勤薪资应按计日或计时制 的计算方式,自薪资中扣除: (一)就职及复职前的缺勤日数。 (二)连续缺勤达10日以上者。 (三)非事先请假的缺勤者。但若为不可抗拒的事件而无法事先请 假时,则应于上班后三日内提出证明申请。 (四)其他,因公司因素而无法执行正常勤务时,则另行规定。 第十五条加给 通过试用期间并为正式任用员工时,则应视该员适用的资格制 度,并从该月起任用其资格等级,并依照表-1的规定给付其加给薪 资。 表-1 等 Ⅰ Ⅱ Ⅲ Ⅳ Ⅴ Ⅵ 级 职 等 薪 资 1 2 1 2 3 1 2 3 4 1 2 3 4 1 2 3 4 1 2 3 4 5 6 第十六条职等制度概要 升等与其他职等制度,则适用于“职等制度概要”的规定事项办 理。 第十七条责任津贴 担任管理职及专门职位者,依其所担任的职位给付如表-2所列 的津贴额: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