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XX产业联盟
薪酬管理制度
(20XX修订版)
总则
为适应联盟发展要求,充分发挥薪酬的激励作用,进一步拓展员工职业上升通道,建立一套相对密闭、循环、科学、合理的薪酬体系,根据联盟现状,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于20XX年X月X日制定,20XX年X月X日修订,自20XX年X月X日起开始实施。
制定原则
本方案本着公平、竞争、激励、经济、合法的原则制定。
公平:是指相同岗位的不同员工享受同等级的薪酬待遇;同时根据员工绩效、服务年限、工作态度等方面的表现不同,对职级薪级进行动态调整,可上可下同时享受或承担不同的工资差异。
竞争:使联盟的薪酬体系在同行业和同区域有一定的竞争优势。
激励:是指制定具有上升和下降的动态管理,对相同职级的薪酬实行区域管理,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责任心。
经济:在考虑联盟承受能力大小和合理积累的情况下,合理制定薪酬。
合法:方案建立在遵守国家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和联盟管理制度基础上。
管理机构
本制度所指管理机构为联盟理事会,日常薪酬管理由财务管理部负责。
制定依据
本规定制定的依据是根据内、外部劳动力市场状况、地区及行业差异、员工岗位价值(对联盟的影响、解决问题、责任范围、监督、知识经验、沟通、环境风险等要素)及员工职业发展生涯等因素(岗位价值分析评估略)。
岗位职级划分
联盟所有岗位分六个层级分别为:一层级(A):秘书长;二层级(B):副秘书长;三层级(C):部长级;四层级(D):副部长级;五层级(E):主管级;六层级(F):专员级。
具体岗位与职级对应见下表:
职级岗位对应表
序号
职级
对应岗位
A
秘书长
B
副秘书长
C
部门部长
D
部门副部长
E
业务主管
F
业务专员
薪酬组成
基本工资+岗位津贴+绩效奖金+各类补贴+个人相关扣款。
基本工资:是薪酬的基本组成部分,根据相应的职级和职位予以核定,正常出勤即可享受,无出勤不享受。
岗位津贴:是指对主管以上行使管理职能的岗位或基层岗位专业技能突出的员工予以的津贴。
绩效奖金:绩效奖金是指员工完成岗位责任及工作,联盟对该岗位所达成的业绩而予以支付的薪酬部分。
各类补贴:交通补贴、通讯补贴、餐补等。
个人相关扣款:扣款包括各种福利的个人必须承担的部分、个人所得税及员工因违反公司相关规章制度而的罚款。
试用期薪酬
试用期间的工资为(基本工资+岗位津贴)的80%。
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而终止劳动关系的或试用期间员工自己离职的,不享受试用期间的绩效奖金。
试用期合格并转正的员工,正常享受试用期间的绩效奖金。
见习期薪酬
见习员工的薪酬详见联盟关于见习期的相关规定。
薪酬调整
薪酬调整分为整体调整和个别调整。
整体调整:指联盟根据国家政策和物价水平等宏观因素的变化、行业及地区竞争状况、联盟发展战略变化而进行的调整,包括薪酬水平调整和薪酬结构调整,调整幅度由理事会决定。
个别调整:主要指薪酬级别的调整,分为定期调整与不定期调整。
薪酬级别定期调整:指联盟在年底根据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对员工岗位工资进行的调整。
薪酬级别不定期调整:指联盟在年中由于职务变动等原因对员工薪酬进行的调整。
各岗位员工薪酬调整由联盟理事会审批,审批通过的调整方案和各项薪酬发放方案由财务管理部执行。
薪酬的支付
薪酬支付时间计算:
执行月薪制的员工,日工资标准统一按国家规定的当年月平均上班天数计算。
薪酬支付时间:当月工资为下月5日左右发放,遇到双休日及假期,提前至休息日的前一个工作日发放。
下列各款项须直接从薪酬中扣除:
员工工资的个人所得税。
员工应承担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个人部分。
与联盟订有协议的应从个人工资中扣除的款项。
法律、法规规定的以及联盟规章制度规定的应从工资中扣除的款项(如罚款)。
司法、仲裁机构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款项。
工资计算期间中途聘用或离职人员,当月工资的计算公式如下:
实发工资=月工资标准×(实际工作日数/21.75)。
工资计算期间未全勤的在职人员工资计算如下:
应发工资=(基本工资+岗位津贴)-(基本工资+岗位津贴)×缺勤天数/21.7
各类假别薪酬支付标准:
产假: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婚假:按正常出勤结算工资。
护理假:(配偶分娩)不享受岗位津贴。
丧假:按正常出勤结算工资。
公假:按正常出勤结算工资。
事假:员工事假期间不发放工资。
其他假别: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或公司相关制度执行。
社会保障及住房公积金
北京户籍员工依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为基数缴纳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金、住房公积金。
非北京户籍员工由本人提出申请,经联盟审批后也可按北京户籍员工同等标准缴纳。
薪酬保密
综合管理部、财务管理部及财务、出纳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