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接待大厅绩效考核办法
(试行)
本考核有效期
编 制
时 间
审 核
时 间
校长批准
时 间
接待大厅绩效考核办法
为完善学校接待大厅接待、报名制度,同时为了更好的调动员工工作的积极性,实现能者多劳,能者多得。促进学校招生工作的开展,特制定报名大厅考核方案:
一、考核指标:团队报名数、团队协助报名数
1、团队报名数:20人
考核细则:依据学校下达的招生指标数,考核团队实际报名数。具体考核办法如下:
完成人数区分
奖励区分
S﹤80%
团队不考核
80%≤S﹤90%
团队奖励2000元
90%≤S﹤100%
团队奖励3000元
S=100%
团队奖励4000元、人均晋升一级工资
S>100%
团队奖励5000元乘以实际完成系数、人均晋升两级工资
2、团队协助报名数:50人
考核细则:依据学校下达的招生协助指标数,考核团队实际协助报名数。具体考核办法如下:
完成人数区分
奖励区分
S﹤80%
团队不考核
80%≤S﹤90%
团队奖励500元
90%≤S﹤100%
团队奖励1000元
S=100%
团队奖励1500元
S>100%
团队奖励2000元乘以实际完成系数
备注:
(1)参与考核人数为5人:
(2)考核结果由参与考核5人共同分配。
(3)所属人员工作职责由负责人分配。
(4)团队协助报名1人折合团队报名0.5人,以此类推。
二、流程、纪律方面:
1、发现个人有弄虚作假的,如上门信息不登记的,查到1例,乐捐20元/次;信息回访不及时,导致生源流失的,乐捐50元/次,并通报批评。
2、接待人员严格按照工作职责开展业务工作。值班期间涉及上门来校参观报名的,直接引领至接待大厅,严禁任何教职工私自接待、咨询,违者按招生方案要求执行。
3、接待大厅实行排号制度,人员首先须询问学生是否有本校教师沟通、所在班级、电话等信息。如有,学生报名后正常核算该教师名额,接待教师按考核制度执行;如确认未沟通但学生报名的,只核算接待教师奖励。每日下班前将当日《迈向成功表》交至督查部,督查部须在新生报名3日内,核查每名学生的报名情况,不合适的,及时纠正。
4、因个人原因请假的,考核总量不减;请假超过3天的(含3天),团队考核按实际上班天数奖励;请假超过7天的(含7天),团队及个人均不参予考核,但团队指标仍然计算。
5、接待大厅实行周日值班制度,每周两人,按排班表执行(正常核算值班费)。
6、未按标准要求打扫卫生的扣罚责任人10元/次,咨询师未按要求着装的扣罚10元/次/人。
7、本考核办法执行过程中,学校根据市场情况,可以修订。
8、财务每日安排一人在接待大厅负责新生报名收费工作。
8、考核对象奖励、处罚均在当月工资中全额兑现。
9、本办法自2015年6月1日起实施,最终解释权归学校。
2015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