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商业徐州分公司会议纪律管理制度
第一条 目的
为严明会议纪律,维持会场秩序,保证会议的质量和效果,提高会议严肃性及纪律性。
第二条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种例会及专题会议。
第三条 归口部门
综合管理部负责监督该制度的执行。
第四条 会议纪律
1、参会人员提前10分钟入场,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2、参会人员因故不能出席,需提前1个小时向会议组织部门请假,否则按迟到或缺席处理。
3、进入会场前,参会人员应整理自己的仪表,做到衣冠整齐、精神饱满;会议期间要求集中精神、认真听取发言,不得交头接耳。
4、会议进行期间应把手机关机或设置静音状态,不接打电话,不玩手机或上网;如必须接听电话,到会议室外接听。
6、会议期间严禁吸烟。
7、开会时参会人员不允许随意走动,不允许打瞌睡,做与会议无关的事情。
8、参会人员不得泄露会议机密,并妥善保管会议材料。
9、未经主管领导同意,不得安排他人代会。
10、违反会议纪律者,公司根据情节的轻重做出处罚(见附表)。
第五条 实施日期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表:
序号
处罚事件
处罚办法
迟到早退
每次罚款20元。
会议期间打瞌睡
第一次口头警告;
第二次罚款20元;
第三次罚款50元。
手机未关或未调到震动
第一次口头警告;
第二次罚款20元;
第三次罚款50元。
做与会议无关的事情
第一次口头警告;
第二次罚款20元;
第三次罚款50元。
无故旷会
第一次按事假一天处理;
第二次罚款100元;
第三次罚款200元。
会议期间吸烟
第一次罚款50元;
第二次罚款100元;
第三次罚款200元。
备注:20元以下罚款采用在微信群中发放红包形式,50元以上罚款由工资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