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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精 品 文 档】 贸 易 公 司 薪 酬 与 福 利 待 遇 制 度 第 一 章总 则 一 、 目 的 使 公 司 薪 酬 管 理 有 依 可 循 , 保 证 公 平 公 正 合 理 , 以 调 动 广 大 员 工 的 工 作积 极 性 , 提 高 工 作效 率 , 激 励 员 工 创 造 更 高 的 价 值 。 二 、 适 用 范 围 1、营 销部 以 外的 各 部 门 适 用 本 方 案 , 包 括 : 综 合 管 理 部、 财务 部 、 生 产 管 理 部 、 制 罐事业 部 、 化 工 充 填 事 业 部 、 ISO 办 。 2、营 销部 按 《 营 销部 业 务 提 成 及分 配方 案 》 执 行 。 三 、 管 理 规 则 1、公 司 的 薪 酬 分 配除 营 销 部 外由 综 合 管 理 部 统 一 管 理 。 2、执行 顺 德 市 政 府 规 定 最 低 生 活保 障 标 准 ( 不 低 于 生 活 。 450 元 /月 ), 保 障 员 工 基 本 3、薪酬 分 配包 括 奖 金 分 配 , 按 公 司 审 批 程 序 进 行 , 最 后 须 由 主 管 总 经 理 批 准 执 行 , 未 经 总 经 理 批 准 的 任 何 薪 酬 项 目 的 支 付 或 承 诺, 均 视 为 越 权 行 为 , 除 追 究 有 关 人 员 的 责 任 外 , 责 任 人 还 要 受 到经 济 处 罚 。 4、各 部门 不 得 以任 何 理 由 私 自 提 留 工 资 另 作其 他 用 途 。 5、公 司 实 行 月 工 资制 度 , 具 体 规 定 见 第 三 章 工 作时 间 规 定 。 6、销售 业 绩 奖 、 加 班 费 对 员 工 都 是 起 激 励 的 作用 , 两 项 薪 酬 不 同 时 享有 。 第 二 章薪 酬 构成 及 适 用 对 象 一 、定 额 岗 位工 资制 : 综 合 管 理 部 、 财务 部 、 生 产 管 理 部 、 制 罐事业 部 品 质 科 与 技 术科 、 化 工 事 业 部品 质 科 与 技 术科 、 ISO 办 、 两 大 事 业 部 车 间 主 管 采 用 定 额岗 位 工 资 制 。 定 额岗 位工 资 制 分 为 两 种 情 况 : 1、 无 加 班 费 人 员 工 资 工 资 =岗位 标 准 工 资+销售 业 绩 奖+特 别 奖 +各 类 津 贴+其 他 【 精 品 文 档】 2、 有 加 班 费 人 员 工 资 工 资=岗 位 标 准 工 资 +加 班 费 +特别 奖 +各 类 津 贴+其他 二 、计 件 工 资 制 : 印 铁 、制 罐、 化 工 车 间 员 工 实行计 件 工 资制 。 工 资=计 件 工 资 +特 别 奖 +各 类 津 贴+其他 三 、各类 人 员 可 享 受 的 薪 酬范 围 见 附 表 一 《 薪 酬 适 用 人 员 参 考 表 》 。 第 三 章 定 额 工 资实施 细 则 一 、 岗 位 标准 工 资 1、 岗 位 标 准 工 资 定 义 岗 位 标 准 工 资 =基 本 工 资+职 务工 资 +考 核 工 资 按 照 员 工 从 事 岗 位 的 工 作 难 度 、强 度 、 工 作 环 境 、 责 任 性 、 所 含 技 术 性 、 技 能 等 因 素 , 结 合 员 工 学 历 、经 验 、 员 工 对 企 业 的 贡 献 度 等 制 定 岗 位 标 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