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两非”典型案例学习
xxxx年全省扣30分案件共40件,按案件性质分类如下:其中共有7名业务人员涉及“两非行为”被扣30分除名处理。扰乱秩序,三私 “两非”行为作为红线中的红线,风险巨大,一旦触碰后果严重,值得所有业务伙伴保持高度警惕。
接下来,就让我们通过解读 “两非”典型案例来学习如何避免“踩雷”。。。
什么是“两非”?非法集资: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
)吸收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
给予回报的行为。违规代销/推荐非保险金融产品:
代销、推荐非平安集团的各类金融产品 ,如信托、基金、P2P贷款、
银行、信用卡等。案情描述: **业务员李某在职期间,在某理财投资公司兼职,以保单升级的名义让客户退保购买非保险金融产品,或引诱客户进行保单部分领取或保单贷款,以所得款项购买非保险金融产品。实际该理财公司为非法集资,存在严重诈骗行为。**李某推荐非平安产品案123公司给予李某解除代理合同处理!李某因无法兑现产品收益被迫“失联”!公安机关对李某立案调查,实行追逃!从保险精英到被公安机关追逃!市区区拓郑某违规代销非平安产品案02案情描述:市区区拓郑某在职期间在其他金融机构兼职,多次对展业课内队员及客户进行非平安金融产品的推荐和销售。郑某被公司给予解除代理合同处理!郑某上级主管被公司给予连带扣5分处罚!郑某违规案件报送保监作为诚信记录!害人,害己,行业内永久留下污点!
某保险公司王某非法集资案03案情描述:某保险公司王某采用以下手法集资诈骗。一是谎称保险公司开展高息存款业务,按存期长短每1万元月返还300至900元;二是鼓动购买“分红保险”获得高额返利并享受分红。视买保年度长短,每一万元每月可以获得600至800元返利;三是首次帮助客户购买正规保险取得其信任后,于次年将投保金据为己有。据保监会通报,案发时该案件资金缺口约达1.89亿元。 法院经二次审理,最终裁定王某行为已构成挪用资金罪和集资诈骗罪,数罪并罚,判处王某死刑缓期两年执行!非法集资,最终掉入无底深渊!
违规处罚标准——30分处罚品质管理办法中扣30分违规点共涉及62项,对业务员的寿险生涯拥有“一票否决权”扣30分=解除代理合同违规主管连带责任 各级主管辖下业务人员发生销售、推荐非平安的金融产品行为的,将追究主管管理责任,视辖下业务人员违规严重程度分别给予扣分扣款、降级、免职、降职、晋升限制延长、解除代理合同等处罚!本期风险重点提示:
1、业务人员不得参与任何形式的非法集资
2、业务人员不得推荐或销售非平安产品敬请期待第二期合规主题:《三代典型案例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