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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职业编码:6-04-02-02 缫丝工 (2019年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制定 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职业编码:6-04-02-02 缫丝工 (2019年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制定 1 说明 为规范从业者的从业行为,引导职业教育培训的方向,为职业技能鉴定提供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客观需要,立足培育 工匠精神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组织有关专家,制定了《缫丝工 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2019年版)》(以下简称《标准》)。 一、本《标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 2015年版)》(以下简称《大 典》)为依据,严格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编制技术规程( 2018年版)》有关要求, 以“职业活动为导向、职业技能为核心”为指导思想,对缫丝工从业人员的职业活动内 容进行规范细致描述,对各等级从业者的技能水平和理论知识水平进行了明确规定。 二、本《标准》依据有关规定将本职业分为五级 /初级工、四级 /中级工、三级 /高级 工、二级 /技师、一级 /高级技师五个等级,包括职业概况、基本要求、工作要求和权重 表四个方面的内容。本次修订内容主要有以下变化: ——职业概况部分:根据《大典》要求,《标准》增加了职业编码,对职业定义、 职业环境条件、职业能力特征、普通受教育程度、职业技能鉴定要求等部分进行了修订。 ——基本要求部分:《标准》对职业道德、基础知识的相关要求进行了适当修订。 ——工作要求部分:《标准》对各职业等级的职业功能、工作内容、技能要求、相 关知识要求等进行了重新梳理,重点在缫丝准备、生丝缫制两项工作内容中,分别按车 头操作、挡车操作工序进行了细化明确,同时在职业功能中新增加了复整操作,补充完 善了各职业等级相对应的技能要求和相关知识要求。 ——权重表部分:《标准》对各职业等级所对应的技能要求和相关知识要求分别在 培训、技能鉴定评价中所占的权重进行了相应的修订。 三、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有:中国丝绸协会、全国丝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浙 江丝绸科技有限公司、安徽京九丝绸股份有限公司、鑫缘茧丝绸集团有限公司。主要起 草人有:刘文全、周颖、孙锦华、李开典、刘华平。 四、本《标准》主要审定单位有:中国丝绸协会、纺织人才交流培训中心、海安县 苏豪制丝有限公司、四川省丝绸科学研究院、浙江米赛丝绸有限公司、泰安正通丝绸有 限公司、环江桂合丝业有限公司、日照海通茧丝绸集团有限公司、湖州浙丝二厂有限公 司。主要审定人员有:徐新荣、钱有清、姜川、喻永达、孙秀美、丁忠舰卜献鸿、韦 岑岚、安霞、陈美丽。 2 五、本《标准》在制定过程中,得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葛恒双、 宋晶梅等专家及纺织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指导,还得到中国丝绸协会的大力支 持,在此一并感谢。 六、本《标准》业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批准,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3 缫丝工 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2019年版) 1.职业概况 1.1职业名称 缫丝工 1.2职业编码 6-04-02-02 1.3职业定义 操作缫丝机,将熟茧缫制成生丝的人员。 1.4职业技能等级 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 技师、一级/高级技师。 1.5职业环境条件 室内,常温。 1.6职业能力特征 具有一定的分析、判断、表达及计算能力;左、右眼矫正视力均不低于 5.0,无色 盲、色弱;具有一定的空间感和形体知觉,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调。 1.7普通受教育程度 初中毕业(或相当文化程度)。 1.8职业技能鉴定要求 1.8.1申报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 ①工作 1年(含)以上。 (2)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学徒期满。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 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4年(含)以上。 ①相关职业:丝麻毛纤维预处理工、纺织工程技术人员,下同。 1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6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 ①或相关专业 ②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 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