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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职业编码:6-15-05-04 陶瓷装饰工 (2019年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制定 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职业编码:6-15-05-04 陶瓷装饰工 (2019年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制定 1 说明 为规范从业者的从业行为,引导职业教育培训的方向,为职业技能鉴定提供 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客观需 要,立足培育工匠精神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组织有关专 家,制定了《陶瓷装饰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以下简称《标准》)。 一、本《标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 2015年版)》为依 据,严格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编制技术规程( 2018年版)》有关要求,以 “职业活动为导向、职业技能为核心”为指导思想,对陶瓷装饰工从业人员的职 业活动内容进行规范细致描述,对各等级从业者的技能水平和理论知识水平进行 了明确规定。 二、本《标准》依据有关规定将本职业分为五级 /初级工、四级 /中级工、 三级 /高级工、二级 /技师和一级 /高级技师五个等级,包括职业概况、基本要求、 工作要求和权重表四个方面的内容。本次修订内容主要有以下变化: ——充分考虑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变化对本职业的影响,完善了技能要求和 相关知识要求。 ——具有根据科技发展进行调整的灵活性和实用性,符合培训、鉴定和就业 工作的需要。 ——顺应时代和社会要求,强化陶瓷生产安全及环境保护的技能要求和相关 知识要求。 三、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有:无锡工艺职业技术学院、江西陶瓷工艺美 术职业技术学院、泉州工艺美术职业学院、淄博职业学院、唐山工业职业技术学 院、广东省陶瓷职业技术学校。主要起草人有:蒋雍君、朱辉球、赖双安、高蓓、 张俊霞、陈小忠等。 四、本《标准》主要审定单位有:清华大学美术学院、韩山师范学院、山 东硅元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楠宋瓷业有限公司、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 公司、杭州诺贝尔集团有限公司、景德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审定人员 有:王耀玲、赖荣伟、任允鹏、王丽霞、郑晓敏、童利廷、江小川等。 五、本《标准》在制定过程中,得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指 导中心、中国轻工业联合会、轻工业人才交流培训中心、中国陶瓷工业协会、无 2 锡工艺职业技术学院、淄博职业学院等单位,及王小兵、马泽生、吴越申、浦永 祥、付维杰、樊瑞新、邵汉强、王桂娟、杨百梅、白永乐等专家的指导和大力支 持,在此一并致谢。 六、本《标准》业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批准,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3 陶瓷装饰工 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2019年版) 1.职业概况 1.1职业名称 陶瓷装饰工 ① 1.2职业编码 6-15-05-04 1.3职业定义 对陶瓷制品进行贴花、绘画、雕塑、印刷等表面装饰制作的人员。 1.4职业技能等级 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五级 /初级工、四级 /中级工、三级 /高级工、 二级 /技师、一级 /高级技师。 其中:陶瓷雕塑工和陶瓷雕刻工设四个等级,分别为:四级 /中级工、三级 / 高级工、二级 /技师、一级 /高级技师; 陶瓷贴花工设三个等级,分别为:四级 /中级工、三级 /高级工、二级 /技师。 1.5职业环境条件 室内,常温。 1.6职业能力特征 具有较强的造型结构空间运用和色彩认知能力,以及操作协调能力。 1.7普通受教育程度 初中毕业(或相当文化程度)。 1.8职业技能鉴定要求 1.8.1申报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 /初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 ②工作 1年(含)以上。 ①本职业包含但不限于下列工种(或专业方向):陶瓷贴花工、陶瓷彩绘工、陶瓷雕塑工、陶瓷雕刻 工。 ②相关职业:陶瓷工艺品制作师等,下同。 4 (2)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学徒期满。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 /中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 /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4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6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 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 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