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立昂微电子公司生活服务部经营合作协议
甲方: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进一步加强厂区生活管理,使后勤服务真正服务于公司生产经营,服务于员工,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的生活服务部(厂区食品便利店含超市及水吧)承包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承包时间:
自2014年 月 日至2015年 月 日。期满后,甲方根据乙方的具体经营情况及员工评价,决定是否续签协议。
二、承包租金:
(方式一)为使甲方员工享受低价商品,本协议期内,甲方不收取房屋租金,但乙方在经营中所产生的水电费由乙方自理,其中水费 元/吨,电费 元/度,缴费时间为每月5号之前。
(方式二)本协议期内年租金为 元,乙方应于合同签订后 天内,向甲方交付租金;乙方在经营中所产生的水电费有乙方自理,其中水费 元/吨,电费 元/度,缴费时间为每月5号之前。 。
三、承包押金:
为了规范和约束乙方的经营行为,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应向甲方交付 元(小写: )作为本协议的履约押金,若本合同期满且双方不再续签合同,甲方退还乙方押金。
四、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为乙方提供营业场所一间,具体位置为 ,面积为 平方米,营业场所内所需一切设施及装修由乙方自行负责;
2、甲方有权领导并管理乙方的营业工作,监督食品卫生及安全工作;
3、甲方有权有权决定乙方的经营范围,现暂定乙方的经营范围为食品、副食,饮料,文化用品,小百货,日用品,小礼品,水果等;其中食品以零食为主(主要以装即食制品为主)、熟食为辅(水饺、混沌、面条等),副食以包子、馒头关东煮、烤肠等为主。
4、甲方有权查看乙方的商品进价单,并有权监督乙方经营商品的价格制定,甲方有权禁止乙方哄抬物价;若甲方发现乙方商品定价过高,则有权要求乙方降价;若甲方发现乙方有恶意哄抬物价的行为,则甲方有权对乙方做出 元的处罚。
5、甲方有权对乙方经销食品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严禁“三无”食品及腐烂变质食品流入厂区;如发现乙方经营不卫生不合格食品,甲方有权没收并勒令乙方整改,并对乙方做出 元的罚款;如乙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甲方可提前终止合同(不退承包费),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6、甲方由行政人事部设员工投诉机构,受理员工对乙方经营活动的投诉,甲方受理员工投诉后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