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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重要事件:: 1、保险资金不得投资开发或销售商业住宅 保监会9月5日发布《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暂行办法》,规定保险资金可以投资基础设施类不 动产、非基础设施类不动产及不动产相关金融产品。可采用债权、股权或者物权方式投资不动产, 但仅限于商业不动产、办公不动产、与保险业务相关的养老、医疗、汽车服务等不动产及自用性不 动产。保险资金不得变相炒地卖地,不得投资开发或者销售商业住宅;不得直接从事房地产开发建设 (包括一级土地开发);不得投资设立房地产开发公司,或者投资未上市房地产企业股权,或者以投资 股票方式控股房地产企业。已投资设立或者已控股房地产企业的,应当限期撤销或者转让退出 2、温家宝:稳定房价和提供住房保障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 9月13日,在天津举办的世界经济夏季达沃斯论坛上,温家宝总理强调,稳定房价和提 供住房保障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要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完善土地、财税、金融政策,加快建 立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抑制投资投机性需求,引导市场增加普通商品房的供给, 加快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发展公共租赁住房,促进形成合理的住房供给结构,满足多层次的住房需 求 9月1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强调,要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着力 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促进人民群众安居乐业。要坚定不移地落实国务院关 于房地产市场调控的一系列措施,继续坚决抑制投资投机性需求,积极增加有效供给,稳定社会预期, 巩固调控成果,完善财税、金融、土地等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这是李克强8月以来 第三次针对保障性住房建设、房地产调控表态 住建部要求,各地9月底必须实现保障房安居工程项目全部开工,年末建成或基本建成的要达 到60%以上。中央财政将对完成较好地方给予奖励 9月28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支持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运营有关税收优惠政 策的通知》,加大对公共租赁房的税收支持力度 3、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管理 9月27日,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管理调 控的通知》。《通知》指出:统一思想,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强化住房用地和住房建设的年度计划管 理;加快推进住房用地供应和建设项目的审批;严格住房建设用地出让管理;加强对住房用地供地 和建设的监管;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清理查处力度。《通知》中强调加大对保障性住房的土地供应, 并特别指出,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企业,禁止竞买人及其控股股东参加土地竞买活 动 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租房建设免征多个税种 9月28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支持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运营有关税收优 惠政策的通知》,其主要内容是:对公租房建设期间用地及建成后占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公 租房经营管理单位建造公租房涉及的印花税予以免征;对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购买住房作为公租 房,免征契税、印花税;对公租房租赁双方签订租赁协议涉及的印花税予以免征。对企事业单位、 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转让旧房作为公租房房源,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 地增值税;对经营公租房所取得的租金收入,免征营业税、房产税等 5、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9月29日,三部委联合发布《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其 内容是: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90平 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对出售自有住房并 在1年内重新购房的纳税人不再减免个人所得税 6、央行、银监会:关于完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9月29日,央行、银监会联合发布《关于完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暂停发 放居民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对不能提供一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 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房贷款。对贷款购买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调整到30%及以上;对贷款购买 第二套住房的家庭,严格执行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1.1倍的规定以及 其他相关规定 报报告告要要点点:: 全国房地产市场持续升温招致更进一步调控政策接踵而至 进入8、9月份以来,统计数据显示,许多城市房屋交易量明显回升,个别城市一些楼盘价格 出现恢复性上涨。从土地交易情况看,出让价格也明显上涨,房价上涨压力较大。这与中央政府的 调控目标明显悖离。为巩固调控成果,防止房价再出现反弹式上涨,近日,各部委接连发出前期政 策的细化通知,不断向市场传递信号,如果政策难以达到目的,第二轮调控政策出台将不可避免 加大房地产市场供给、抑制不合理需求、加快保障房建设是当前调控政策的重点中中国国房房地地产产动动态态政政策策设设计计研研究究组组 9月份中央各部委发布的一系列政策措施表明,近期调控政策的着重点是进一步规范市场秩 序、加大房地产市场供给、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支持居民基本住房需求,打击投机、打击房地产 企业囤地、炒地行为 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成为调控政策的核心 9月13日在天津举办的夏季达沃斯论坛上,国务院总理温家宝表示,稳定房价和提供 住房保障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9月1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在“加 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座谈会”上强调,要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着力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 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促进人民群众安居乐业。这是李克强8月份以来第三次针对保障性住房建 设、房地产调控的表态。住建部要求,各地9月底必须实现保障房安居工程项目全部开工,年末建 成或基本建成的要达到60%以上。我们认为,中央领导的表态以及住建部的要求强化了人们对住 房保障的认识,加大了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落实力度。如果说今年8月份之前,以遏制投机、稳定房 价为主的房地产调控是落实“新国十条”的主要内容,而进入9月份之后,住房保障建设正成为落 实房地产调控的核心 深化落实“新国十条”,加大落实力度仍是当前的中心任务 新近出台的调控政策基本上都是在4月份“新国十条”规定的框架内进行的政策细化和深化, 更具有可操作性,调控更精准,更强调新“国十条”政策的贯彻和落实。因此,加大“新国十条” 的落实力度,仍是当前的中心任务 未来调控政策的走向如何 近期出台的调控政策需要一定时间的消化,从供给和需求来看,新政策出台后,供需紧张的矛 盾将会大大缓解,房价上涨的压力将会极大地减轻,房价调整将不可避免。收紧货币的政策近期出 台的可能性不是很大 。。。。。。以上简介无排版格式,详细内容请下载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