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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通过规范化的工作目标设定、绩效考核与反馈工作,帮助员工提高绩效水平,进而促进组织绩效的提升,最终确保公司经营目标的达成。
通过将部门OGSM计划及目标分解到月并及时检视,提高员工与部门的工作目标的一致性和结果达成标准的一致性。
倡导良性的绩效文化,激励优秀员工,淘汰绩差员工,为奖金分配、薪酬调整、职业发展、人才甄选与培养、团队优化等工作提供依据。
适用范围
适用于佳兆业集团总部部门负责人以下级别人员、各下属地产公司部门负责人以下级别人员,含试用期员工。
现场销售人员、顾问及其他有明确绩效评估办法的员工不适用此制度。
基本原则
以结果为导向:考核工作结果、对部门目标的实际贡献和为实现结果而进行的一系列行为,而不是个人潜力或素质能力。
以过程为驱动:不仅是在事后进行考核,而且关注事前、事中的过程管理,帮助员工提升工作能力和效率,反对无目标设定、无过程监控的考核时清算。
以沟通为纽带: 在绩效管理的整个周期中,上级和员工之间从工作目标设定到结果评定的各方面进行坦诚、积极的沟通,达成共识和承诺。
以发展来提升:培养和发展员工的工作应持续融入到日常绩效管理中。
绩效考核分数:
90-100分:优秀,完成任务的质量、数量、及时性等方面明显超过设定的标准和期望,且目标有高度的挑战性,目标的实现存在较大风险性,任务完成需要持续付出额外努力。
80-90分:良好,完成任务的质量、数量、及时性等方面达到并部分超出设定的标准和期望,且目标的设定有明显的挑战性,任务完成需要持续付出额外努力。
70-80分:中等,完成任务的质量、数量、及时性等方面达到设定的标准和期望。
60-70分:合格,偶尔有小的疏漏,有时在质量、数量、及时性上基本能达到或接近设定的标准,略低于期望要求。
60分以下:不合格,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在质量、数量、及时性上经常达不到设定的标准和期望。
操作指引
5.1.月度记录:员工每月进行一次工作目标设定和完成情况总结,在员工绩效考核表上进行记录。步骤如下:
5.1.1每月初:各部门负责人发起本部门月度重点工作目标的制定,根据部门年度OGSM工作计划及考核指标,与员工个人季度考核指标,员工与直属上级讨论并填写《员工绩效考核表(季度)》(附件1)中的月度重点工作、开始时间、完成时间、完成成果标准,由直属上级审核。然后由部门负责人审批根据员工考核表汇总形成的《部门月度工作汇总表》(附件3),由员工签字确认,由分管高管及人力资源职能部门备案。
5.1.2每月末:员工填写《员工绩效考核表(季度)》(附件1)中的工作完成情况,部门负责人审批根据员工考核表的完成情况汇总形成的《部门月度工作汇总表》(附件3)。然后由部门负责人主持部门会议,回顾和总结本月工作。《部门月度工作汇总表》(附件3)由分管高管及人力资源职能部门备案。
5.2.季度考核:员工每季度进行一次季度绩效考核目标和工作计划设定以及考核评分。步骤如下:
5.2.1季度初:根据年度个人考核指标和工作计划,分解到本季度,设定季度考核目标,填入季度《员工绩效考核表》(附件1)。
5.2.2季度末:直属上级根据员工各月工作完成情况的记录,初步评定考核分数后报部门负责人审批确认,然后由直属上级与员工沟通面谈。季度考核满分为1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