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和信发电公司反违章管理标准(管理制度)》(18页).rar反违章管理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武乡和信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反违章管理的职能、内容、要求、检查与考核等。
本标准适用于武乡和信发电有限公司反违章管理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中国华电生[2010]611号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中国华电生[2010]611号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反违章管理指导意见》(中国华电集团生[2005]512号)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反违章工作管理规定(试行)》(华电国际安[2005]157号)
3 术语与定义
违章:是指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生产规程、制度、标准以及正确的安全作业习惯,构成的一切不安全行为和不安全状态。分作业性违章、装置性违章、指挥性违章、管理性违章四类。
作业性违章:指在工程设计、施工、生产过程中,不遵守国家、行业、主管企业以及本企业颁发的各项规定、制度及反事故措施,违反保证安全的各项规定、制度、措施及正确的安全作业习惯的一切不安全行为。作业性违章的主体是直接作业人员和作业负责人。
装置性违章:指工作现场的环境、设备、设施及工器具不符合国家、行业、主管企业以及本企业的有关规定、反事故措施和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的要求,不能保证人身和设备安全的一切不安全状态。装置性违章的主体是设备主人和专业技术人员。
指挥性违章:指违反国家、行业、上级主管企业以及本企业颁发的技术规程、标准、条例和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劳动组织与指挥的行为。指挥性违章的主体是生产指挥人员,包括:各级领导、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施工负责人。
管理性违章:指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物资、生产工作的各级行政、技术管理人员,不按国家、行业、主管企业颁发的有关规程、规定、反事故措施和安全技术措施,结合本企业、本部门实际制定有关规程、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