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财茂纺织服装公司信息资讯管理办法(2009年版)》(doc).rar
一、目的
为使本集团公司资讯管理有章可循,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对象
适用于办公需要用到电话、电脑、网络、传真、复印等资讯设备或工具的全体员工。
三、资讯设备分类
A、固定电话 B、移动电话 C、计算机 D、网络 E、传真、复印、打印机
F、扫描仪 G、移动硬盘、U盘等移动设备等
四、固定电话使用规定
1、严禁使用办公电话拔打私人电话,不得在工作时间内用电话聊天。
2、不得使用办公电话拔打信息台,如有发现则按所拔打的话费三倍以上处罚。
3、集团公司提倡跨地区的业务联系尽量以传真、电子邮件、书信等方式进行。
4、分机号码未经主管部门许可不得更改,不得随意更换各电话分机。
五、移动话费补贴规定
1、部门经理助理级以上人员及少数特殊岗位人员根据部门的工作性质、工作需要及职务,可申请移动话费补贴。每月标准(参照职级薪资、福利标准)
2、享受补贴的人员必须如实告知集团公司个人手机号码,24小时开通移动通讯工具,发现3次/月关机者,取消当月费用报销资格。
3、超过补贴标准部分由个人承担,因工作原因超标时,须填写《话费补贴申请表》,并经主管经理审核,报董事长审批。
4、岗位调整,其话费报销标准应依公司规定做相应调整。
六、计算机使用管理规定
1、集团公司给需要计算机办公的员工配置计算机(或者更换配置)。由所在部门填写《电脑配置申请表》向总裁办(IT部)申请,视工作性质由总裁办(IT部)统一汇总申请呈董事长核准后进行调配,购买或更换计算机配置未经核准的,财务部门将不允许报销。
2、员工在集团内调动工作岗位时,员工使用的电脑随员工一起调动;
3、计算机仅作工作使用,不得用于玩游戏或其它非工作之需要,否则依规定进行处罚。
4、计算机属于精密办公仪器,对于该设备应正常开启、关闭、重启计算机。
5、计算机日常维护
(1) 各员工应爱护计算机,所有操作应遵守轻拿、轻放的原则。
(2) 各员工进行计算机操作时,应保持计算机键盘、鼠标、显示器等外设的整洁。
(3) 不得使用尖锐物品划伤计算机键盘、鼠标、显示器等外观。
(4) 员工应对各自使用的计算机日常进行清理工作。
(5) 各员工应不定期对计算机中过期、无效文件进行删除、清理工作。
(6) 可根据系统运行情况进行必要的系统优化处理工作,定期进行杀毒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