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元洲石家庄公司2011年
营销部薪酬管理制度
文 件 号
版 次
A
编 制
王英
审 核
石志飞
批 准
石志飞
共 4 页
第 1 页
日 期
2011-1-1
日 期
2011-1-1
日 期
2011-1-1
生效日期
2011-1-1
1、总则
1.1 目的
以薪酬为杠杆激励员工,吸引人才;完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推动企业战略目标的实现,充分体现分配的公平性和奖励的激励性,最大限度地发挥员工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优胜劣汰,提升员工整体素质,确保公司经营发展目标的实现而制定本制度。
1.2 适用范围
石家庄元洲公司市场营销部岗位员工。
1.3 薪酬制定原则
1.3.1 公正性原则;
1.3.2 激励性原则;
1.3.3 定性与定量考评相结合原则;
1.3.4 团队合作与个人能力相结合原则。
1.4 工资组成
固定工资
辅助性工资
提成工资
福利
基本工资+岗位工资
各种补贴
按照绩效考核基数及系数发放
养老保险
医疗保险
失业保险
工伤保险
其他福利
1.4.1 基本工资是每个岗位最基本的收入,具有保障性。
1.4.2 岗位工资以岗位评价为基础,是体现岗位对企业贡献差别和员工人力资本价值的薪资,体现公平性、合理性和激励性。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合为固定工资。
1.4.3 辅助性工资是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的补充,体现员工在特殊情况下劳动的薪资,包括工龄工资、各种补贴/补助等。
1.4.4 提成工资是体现个人绩效和组织绩效的薪资,具有激励性。提成工资以奖金形式体现,每月发放。
1.4.5 福利是为减少或分散员工的劳动风险而设置的各项制度,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以及其他福利形式。
1.5 特殊说明
(1)原则上不再设立工龄工资,在2005年3月份前已享受工龄工资待遇的员工,继续保留原有工龄工资,但工龄工资标准不再改变;在本制度发布前没享受工龄工资的员工,以后也将不再享受工龄工资待遇。
(2)补贴分为交补和餐补两种,相应补贴的标准为:交补:30元/月;餐补:8元/天;特殊岗位有通讯补助和车补。各直营公司补贴的标准不应高于集团的标准。
(3)每月出勤天数不满15天的员工,不享受车补。
2、薪酬办法
2.1底薪标准:
2.1.1市场营销部经理薪酬标准如下:
岗位
基本工资
岗位工资
底薪工资合计
业绩提成工资
市场营销部经理
1200 1800 3000 根据业绩的完成情况确定
业绩提成标准:
岗位
业 绩
提成点位
备注
市场营销部经理
考核业绩﹤60%
0.3%
按季度制定考核业绩
60%≤考核业绩﹤100%
0.5%
100%≤考核业绩
0.8%
2.1.2市场营销部其他岗位薪酬标准如下:
岗 位
业 绩
底薪构成
备注
基本工资
岗位工资
底薪合计
市场区域主管
600 900 1500 市场营销部主管
600 600 1200 网络营销部主管
800 1200 2000 网络营销部专员
500 300 800 营销员业绩底薪
15万元以上
400 800 1200 10-15万元(不含15万)
400 600 1000 5-10万元(不含10万)
400 500 900 1-5万元(不含5万)
400 300 700 当月不签单
200 150 350 沧州公司营销部业绩底薪
市场营销部主管
800 1200 2000 业务员连续2月无业绩,保留底薪,第三月仍然无业绩的,取消底薪, 直到签单为止。营销主管按当月营销部总业绩流水0.5%.计提
营销员
300 400 700 说明:(1)业务员入职第一个月无考核,底薪按照700元发放。
(2)岗位工资为(当期底薪工资合计—基本工资)的差额,在工资表中需体现;
(3)凡是弄虚作假者予以开除;开除者所有分值归零。
2.2提成标准:
岗 位
业 绩
提成点位
备 注
市场营销部
主管
考核业绩﹤60%
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