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员工考勤工作注意事项
第一条 为加强员工考勤工作,切实有所遵循起见,特依据本公司员工服务手册及有关规定,予以精简归纳,订定本注意事项。
第二条 本公司员工考勤注意事项,除员工服务手册及有关办法另有规定外,悉依本注意事项的规定办理。
工作时间:
(一)员工应按规定时间到(退)工,并打盖考勤卡。漏打者不论其原因如何,均以迟到或早退论。
(二)员工逾规定时间到工时:
X.超过X分钟至XX分钟为迟到。
X.超过XX分钟至X小时以内按旷工X小时论。
X.超过X小时按旷工半日论。
(三)员工未到规定时间提前下工时:
X.提前XX分钟以内下班者为早退。
X.超过XX分钟提前下工者按旷工半日论。
附注:(X)迟到早退三次按旷工半日论。
(X)因偶发事故迟到超过XX分钟以上经主管或人事人员查明属实者可准予补办请假。
(四)常白班员工除因工作特殊需要,经各部处主管事先安排者外,不得任意提早或退后上下班时间。
给假:
(一)员工每X日中给予X天的休息,连续X天不上班工作,其星期或例假日,应作请假论。
(二)员工全年国定及政府指定假日如下:
X.元月X日
X.X月X日 妇女节(限女性)
X.X月X日劳动节
X.国庆纪念
X.农历除夕X日、春节X日、端阳节、中秋节各为X日。
(三)员工假别的规定:
X.事假:
(X)如因事必须亲自处理,应在前一日下午X时前申请,经主管查实认可,并核准后,方为有效,一次不得超过X天。
(X)全年累计事假不得超过XX天,超过时为旷工。
(X)事后申请视为旷工,但遇偶发事故,应于X日内检具证明,提出申请经主管或人事人员查明属实后准予补假。
(X)凡请事假当月累计X小时以内,计扣半天工资,超过X小时至X小时以内按一天计扣。
X.病假:
(X)因病请假一天者,最迟应于请假的翌日提出申请,经主管签核后将请假卡送交人事科登记。(大夜班可延后一天)
(X)请病假一天以内者免附医师证明,但当月连续请病假一天以上或累计逾一天者必须检具当日就医的劳保或公立医院证明(私人医院无效)
(X)全年病假累计不得超过XX天,届满时因病情严重经公立或劳保医院医师诊断必须继 续疗养者,可酌给特别病假,但以X个月为限。现住院者,以一年为限。
(X)当月请病假一天者,本薪照给。(超过一天以上比照前列事假第四款办理)
附注:不按上列规定请假者,均以旷工论。
X.兵役公假:
(X)身家调查 一天
(X)体格检查 一天
(X)点阅召集 一天
(X)后备军人召集 一天
(X)教育召集 应召天数之外另给来回路程计X天。
(X)动员召集 应召天数之外另给来回路程计X天。
(X)部队点召 按地区酌给路程假。
(四)员工请假核准权限:
X.一天由班长核准(有总领班的单位应由总领班核准)。
X.X~X天由科长核准。
X.X~X天由经理(主任)核准。
X.X天以上由副总经理核准。
X.未设班长的员工或班长、总领班由主管核准。
附注:连续请假按照累计天数依上述规定办理。
(五)各单位员工于工作中,因故外出如:
X.公差派遣。
X.因病或紧急事故。
以上必须外出应先请准给假,并依规定填具请假卡由主管核准签具出公司放行条,打卡出公司(外出逾三分钟至一小时内,为一小时假,以后类推)。其上中夜班者或单位主管不在公司内时(加工部并须先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