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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流程主要涉及总部财务主管、总部应付款会计和总部出纳等岗位。由总部应付款会计其接受采购部门提供的付款凭单,并进行审核。应付帐会计人员根据设定的供应商付款条件,在公司规定的集中付款日前运行SAP系统集中付款功能,产生付款建议书,并自行核对无误。付款建议书需经由财务主管审核后,交予银行出纳人员办理付款作业。
注意事项:若供应商有预付款存在,应先进行预付款清帐处理方可运行自动付款程序。否则在自动付款运行过程中会出现例外情况,无法产生付款建议。
相关附件:付款建议书
流程图
系统操作
操作范例
对2001/03/10前的供应商应付款运行自动付款程序,产生付款建议书
系统菜单及交易代码
会计(财务会计(银行(支出(自动支付(未清项目
交易代码:F110
系统屏幕及栏位解释
栏位名称
栏位说明
资料范例
运行时间
自动付款运行时间。可以作为某一特定自动付款程序的标志,每次运行此自动付款程序均具有相同的参数。程序实际运行时间可早于此日期,也可晚于此日期
2001/03/10
标志
附加标志。以区别同一运行时间下不同的自动付款程序。
Z01:收付已经记帐。
按<参数键进入下一个画面。
栏位名称
栏位说明
资料范例
记帐日期
自动付款的记帐日期。
2001/03/10
截止凭证输入日期
确定自动付款应包括凭证之时间范围。在此日期之前输入的凭证均应计入自动付款。
2001/03/10
公司代码
确定自动付款应包括凭证之公司代码范围
F001:总公司
付款方式
确定自动付款适用的付款方式。排列在前之付款方式将优先被使用
见附注1
下一记帐日期
付款凭证之输入日期在截止凭证输入日期之后,但如付款凭证之到期日在此日期之前,或在此日期之后付款将失去现金折扣也需包括在此次自动付款中
2001/03/10
供应商
确定自动付款应包括凭证之供应商范围
0011000043;0011000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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