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资料专栏 > 组织 > 机构类型 > 有限公司 >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高管人员业绩考核及薪酬管理办法PDF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高管人员业绩考核及薪酬管理办法PDF

猎人集团
V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资料大小:747KB(压缩后)
文档格式:PDF(36页)
资料语言:中文版/英文版/日文版
解压密码:m448
更新时间:2024/6/13(发布于北京)

类型:金牌资料
积分:--
推荐:升级会员

   点此下载 ==>> 点击下载文档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高管人员业绩考核及薪酬管理办法PDF”第1页图片 图片预览结束,如需查阅完整内容,请下载文档!
文本描述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高管人员 业绩考核及薪酬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规范运作的质量,提升公司法人治理水平,进一步完善绩效 评价和薪酬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所属企业高管人员的积极性及 创造性,确保公司各项经济指标的完成,更好维护广大股东的根本利 益,依据本公司有关规定,在总结以往薪酬与考核实践的基础上,特 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实施对象指公司高管人员:包括董事长、副董事 长、总裁、董事会秘书、副总裁、财务总监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 管人员。党委书记、副书记(含纪委书记)及其兼任的监事参照本办 法考核管理。 董事长、总裁、党委书记为公司高管正职负责人。 第三条 薪酬考核原则 1.坚持激励与约束相统一,薪酬与责任、风险相一致,与经营业 绩和考核结果挂钩。 2.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维护股东、公司各级高管人员与职 工等各方的合法权益。 1 3.坚持薪酬制度改革与相关改革配套进行,不断推进公司各级高 管人员收入分配的科学化和规范化。 第二章年度经营业绩考核 第四条 年度业绩考核构成及权重 1.年度业绩考核构成。年度业绩考核由经营绩效考核和管理绩效 考核构成。经营绩效考核包含净资产收益率和经济增加值率两个核心 指标。管理绩效考核包括科技创新、招标采购、预算符合度、经济运 行短板、低效无效资产处置、内控管理等指标。 2.年度业绩考核权重 (1)经营绩效考核权重和管理绩效考核权重合计为 100%。 (2)经营绩效考核权重由净资产收益率考核权重(Q1)和经济 增加值率考核权重(Q2)组成。管理绩效考核权重( Q3)为管理绩 效各项考核指标的权重之和。三者的关系是:Q1+Q2+Q3=1,Q1=Q2。 (3)各项考核指标的权重数值体现在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中, 每年可以根据管理重点进行调整。 3.低效无效资产处置、内控管理为约束性考核内容,不占权重分 配,考核以扣分为主,直接扣减管理绩效考核总得分。 第五条 经营业绩考核实行对标考核的方法 2 1.对标企业的确定。对标企业标杆库名单见《中材国际对标考核 标杆企业名单》(附件 1),该名单每年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 2.对标考核标杆值的确定。将对标考核划分为优秀、良好、中等、 较低、较差五个等级,各等级对标考核的标杆值确定如下: 优秀等级标杆值=2×标杆企业平均值 良好等级标杆值=标杆企业平均值 中等等级标杆值=0.5×标杆企业平均值 较低等级标杆值=0.25×标杆企业平均值 较差等级标杆值=0 3.对标考核各等级的基准分值。优秀等级基准分值为 120 分,良 好等级基准分值为 100 分,中等等级基准分值为 80 分,较低等级基 准分值为 40 分,较差等级基准分值为 0 分。 第六条 经营绩效考核指标 经营绩效考核指标为净资产收益率和经济增加值率,其计算公式 如下: 1. 净资产收益率 净资产收益率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00% 平均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2. 经济增加值率 3 经济增加值率 ?税后净营业利润-调整后资本?平均资本成本率?100% 调整后资本 经济增加值率计算科目详见附件 2《经营绩效考核计分方法及有 关指标说明》。 3. 关于考核指标口径规定 (1)在考核净资产收益率、经济增加值率时,对处置企业资产 (股权)等取得的非经营性收益要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以 及税后净营业利润中扣除,非经营性收益主要包括:出售所属公司(注: 所属公司是指财务并表的子公司)资产(股权)收益,转让固定资产收 益,转让土地资产收益。在核定非经营性收益时,其数据取自财务决 算报表“非经常性损益情况表”中的补充资料相关科目。 (2)纳入集团低效无效资产处置清单的企业,因处置其资产(股 权)导致的对当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影响(亏损部分)予 以剔除,收益不剔除。低效无效资产处置应履行公司相关程序,其资 产处置损益须经公司相关部门审定。 (3)因境外投资而对当期考核产生重大影响的,在考核视情况 酌情考虑,一事一议。 第七条 经营绩效考核目标值核定原则及目标调节系数、目标完 成系数。 1.各企业上报的年度经营绩效考核目标值,原则上不低于前三年 4 平均值和上年实际完成值 2.设立目标调节系数,依据各企业上报的目标情况对经营绩效考 核得分进行修正。 (1)目标值高于前三年平均值和上年实际完成值的,目标调节 系数为1; (2)目标值高于前三年平均值或上年实际完成值的,目标调节 系数为0.95; (3)目标值低于前三年平均和上年实际的,目标调节系数为0.9。 3.设立目标完成系数,根据是否完成目标对经营绩效考核得分进 行修正。按照本年度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