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高新技术企业高管人员和关键研发人员意外医疗
团体医疗保险条款
阅读指引
本阅读指引旨在帮助投保人理解条款,具体内容以条款约定为准。
??投保人拥有的重要权益
除另有约定外,若投保人在签收本合同之日起十五天内要求撤销合同,本公司将无息退还保险费……2.2
本合同为被保险人提供的保障内容在保险责任条款中列明…………………………………………………1.3
投保人有解除本合同的权利……………………………………………………………………………………2.3
??投保人需要特别注意的事项
对某些情形导致的费用和后果,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1.4
投保人有如实告知的义务………………………………………………………………………………………5.1
保险事故发生后,请及时通知本公司…………………………………………………………………………4.1
解除合同会造成一定的损失,请慎重抉择……………………………………………………………………2.3
本合同对条款中出现的一些重要术语进行了解释,请投保人注意…………………………………………6
??凡免除或减轻本公司责任的条款均以黑体字加下划线方式在条款中标示,请投保人特别注意。
??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为充分保障投保人的权益,请投保人仔细阅读本条款。
??条款目录
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高新技术企业高管人员和关键研发人员意外医疗
团体医疗保险条款
1
保险责任及责任免除
1.1
保险期间 除另有约定外,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1年。
1.2
意外伤害事故费用限额 由投保人与本公司共同约定被保险人的每次意外伤害事故及全年意外伤害事故的费用限额,并在保险单中载明。
1.3
保险责任 本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1.3.1
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6.1事故,在本公司认可的医院6.2门急诊或普通病房6.3住院6.4进行治疗,对每次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产生的合理且必需的急救车费6.5及符合投保所在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合理且必需的医疗费用6.6(包括床位费用、药品费用、护理费用、诊疗费用、治疗费用、检查化验费用、手术费用),本公司在约定的费用限额以内,扣除约定的免赔额后,按约定的比例给付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
1.3.2
医疗保险的给付原则 若被保险人发生的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已通过社会医疗保险、公费医疗或其他商业保险公司等途径得到了部分补偿,本公司仅对剩余部分按照本条款的约定进行给付。
1.4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引起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因各种原因引起的流产、分娩、椎间盘突出、牙齿修复、牙齿矫形、视力矫正、理疗、整容所产生的费用,本公司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