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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管理资金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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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大小:31KB(压缩后)
文档格式:DOC(13页)
资料语言:中文版/英文版/日文版
解压密码:m448
更新时间:2024/6/10(发布于四川)

类型:积分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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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描述
资金管理制度 编制 日期 审核 日期 审批 日期 修订记录 日 期 修订状态 修改内容 修改人 审核人 批准人 程序概况 程序目的 为了加强对货币资金的内部控制和管理,保障货币资金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程序风险 程序范围 适用于XX公司的资金管理 定义 所涉及流程名称 资金管理 流程客户 内部客户 外部客户 流程参与部门 上游流程名称 下游流程名称 子流程名称 总则作业指引 岗位分工及授权批准作业指引 现金管理作业指引 银行存款的管理作业指引 其他货币资金的管理作业指引 备用金、借款的管理作业指引 资金计划管理作业指引 监督检查作业指引 罚则作业指引 附则作业指引 流程KPI 责任部门/岗位 数据来源 流程关键点 关键点说明 支持文件 2.工作程序 2.1总则 2.1.1 为了加强对货币资金的内部控制和管理,保障货币资金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2.1.2 本制度所称货币资金是指公司所拥有的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 2.2 岗位分工及授权批准 2.2.1 公司建立货币资金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 2.2.2 公司办理货币资金业务,应当配备合格的人员,并根据公司具体情况进行岗位轮换。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忠于职守,廉洁奉公,遵纪守法,客观公正,不断提高会计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2.2.3 公司对货币资金业务建立严格的授权审批制度,明确审批人对货币资金业务的授权批准方式、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确定经办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职责范围和工作要求。 2.2.4 审批人应当根据货币资金授权审批制度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审批权限。经办人应当在职责范围内,按照审批人的批准意见办理货币资金业务。对于审批人超越授权范围审批的货币资金业务,经办人员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向审批人的上级授权部门或上级授权人报告。 2.2.5 公司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货币资金支付业务 2.2.5.1申请:公司有关部门或个人用款时,应当提前向财务部提交货币资金支付申请,注明款项的用途、金额、预算、支付方式等内容,并附有效经济合同或相关原始凭证等。 2.2.5.2复核:主办会计对货币资金支付申请进行复核,复核货币资金支付申请的程序是否正确,手续及相关单证是否齐备,金额计算是否准确,支付方式、支付单位是否妥当等。复核无误后,交由审批人审批。 2.2.5.3审批:根据其职责、权限和相应程序对支付申请进行审批。对不符合规定的货币资金支付申请,审批人应当拒绝批准。 2.2.5.4办理:出纳人员应当根据经审批的支付申请,按规定办理货币资金支付手续,及时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2.2.5 公司对于重要货币资金支付业务,应当实行集体决策和审批,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防范贪污、侵占、挪用货币资金等行为。 2.2.6 严禁未经授权的机构或人员办理货币资金业务或直接接触货币资金。 2.3现金管理 2.3.1公司使用现金的范围是 2.3.1.1办公用品、运杂费等10000元以下的日常零星支出; 2.3.1.2职工的工资及各项劳保福利费用; 2.3.1.3差旅费支出; 2.3.1.4为正常业务而准备的备用金。 2.3.2 公司严格按照国家关于现金管理的规定使用现金。公司与其他单位的经济往来,凡是能够通过转账结算的,不得使用现金结算。 2.3.3 所有现金收入款项都应于当日如数存入银行,当日下班后发生的现金收入应由出纳人员保管在保险柜中,须上报集团财务负责人并于第二天上班时及时存入银行。在法定节假日获得的现金,公司必须妥善保管并在开户行营业后的当天上午立即存入银行。公司任何员工不得以库存现金收入直接支付各项开支(即不准坐支现金)。 2.3.4 根据公司日常现金开支的实际情况,实行库存现金限额管理,一般以公司3-5天的正常零星开支额确定库存现金限额。公司的库存现金限额及限额的追加必须报集团计划财务部并经财务总监同意后,才能向开户银行进行申请。 2.3.5 对发生的一切现金收支业务,必须取得或者填制合法、完整、正确的原始凭证。对各种收支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为原件,复印件不得作为原始凭证。如遇特殊情况须经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