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隆基泰和置业总部
薪酬管理制度V1.
第一章 总则
目的
为不断完善隆基泰和置业总部(以下简称“置业总部”)薪酬管理,充分体现员工贡献与价值,提升员工绩效,实现公司经营目标,特制订本制度。
适用范围
适用于置业总部全体正式员工(含试用期员工)。工勤人员、实习生详见本制度后续单独规定。
管理原则
一、薪酬确定需兼顾薪酬外部公平、内部公平和个人公平;同时确保整体薪酬水平具有一定的市场竞争力。
二、薪酬分配主要依据岗位价值、个人能力素质和业绩贡献,并参考京津冀地区同行业类同岗位的薪酬水平。
三、薪酬调整遵照人力成本增长与企业经营发展和效益提高相适应的原则。
职责划分
一、董事长
审批授权范围内人员的薪酬调整。
二、总裁
(一)审定置业总部整体薪酬策略和方案、年度预算。
(二)审批授权范围内人员的薪酬调整。
二、置业总部人力资源部
(一)制定/修订/执行置业总部薪酬策略与方案。
(二)制定/执行置业总部年度薪酬预算,统筹各事业部年度薪酬预算并监督执行。
(三)制定置业总部员工调薪方案,审核授权范围内员工调薪的合理性。
三、各事业部人力资源部
(一)制定/修订/执行本单位薪酬策略与方案,并报备。
(二)制定/执行本单位年度薪酬预算。
(三)制定员工调薪方案,审核授权范围内员工调薪的合理性。
四、各事业部财务管理部门
薪酬资金的核算拨付机构,负责审批后薪酬资金的按时核算及拨付。
第二章 细则
薪酬发放
一、薪酬构成
员工薪酬构成包括:固定工资、绩效工资、提成/奖金、补贴津贴、年度奖金等,并根据不同薪酬分配形式及职位特点进行不同的组合。
二、薪酬核算
(一)正式员工
1、固定工资
根据员工月度出勤情况核发,核算公式为:
月度固定工资=固定工资/月度满勤天数×月度出勤天数。
2、绩效工资
根据员工绩效考核结果核发,核算公式为:
月度绩效工资=绩效工资×绩效系数/月度满勤天数×月度出勤天数。
3、提成/奖金
根据员工业绩达成情况并参考出勤情况按规定方法进行核发。
4、补贴津贴
根据员工月度出勤情况核发,核算公式为:
月度补贴津贴=月度补贴津贴标准/月度满勤天数×月度出勤天数。
5、年度奖金
根据公司整体经营情况、业绩达成情况及员工年度考核结果、出勤等情况核发。
(二)工勤人员
工勤人员无绩效工资,固定工资、补贴/津贴需根据其实际出勤天数核发。
(三)实习生
未毕业的实习生,公司按照实际出勤天数核算日薪,每月发放。实习期间,实习生除日工资外无奖金、补助、福利等任何其他的货币或非货币形式薪酬收入。
(四)其他
1、脱产培训人员的薪酬根据公司审批记录核算。
2、休假期间的薪酬核发需参照置业总部考勤和假期管理相关制度执行。
三、薪酬发放
各项薪酬福利发放时间如下表:
薪酬元素
核发周期
核发时间
备注
月度固定工资/福利/补贴
月度发放
次月25日前
绩效工资
月度发放
次月25日前
提成/奖金
月度发放
次月25日前
年终清算
次年春节前后
可根据情况
分次发放
年度奖金
年终兑现
次年春节前后
特殊奖励
//
视情况而定
四、资料提报
涉及工资核发的绩效、考勤、奖金、福利等资料需于每月10日前交至置业总部人力资源部薪酬人员,否则,薪酬人员有权将涉及资料短缺部分的薪酬于次月进行发放。
薪酬预算
一、预算确定
每年年底,各级人力资源部根据本年度业绩、薪酬支付总额、次年度经营计划、人员定编等,预测次年薪酬预算,按规定报批通过后方可执行。
二、预算执行
年度薪酬预算执行过程中,各级人力资源部门需按月统计人工成本执行情况并定期分析偏差产生原因,年底完成全年人工成本执行情况分析并作为下一年度预算制订参照依据。
定薪及调薪
员工定薪、调薪标准及操作细则详见相关管理规定。
一、员工定薪
(一)正式工定薪
新入职正式工薪酬的确定,应在招聘阶段由招聘负责人根据置业总部薪酬标准及应聘人员的实际情况提议,按授权经人力相关负责人同意,并与当事人协商一致后,签订薪酬确认文件,审批通过后,以此作为员工试用期及转正后薪酬确定及核发依据。
(二)实习生定薪
新入职实习生薪酬的确定应在实习期开始前由招聘负责人根据公司实习期统一薪酬标准及应聘人员的实际情况确定,签订《就业实习协议书》,加盖公司人力资源部公章后,以此作为实习生实习期间薪酬确定及核发依据。
(三)工勤人员定薪
新入职工勤人员薪酬的确定应在招聘阶段由招聘负责人根据公司工勤人员统一薪酬标准确定,当事人接受后,由招聘负责人最终出具相应的薪酬说明文件,以此作为工勤人员工作期间薪酬核发的依据。
二、业绩优秀调薪
(一)调薪频率
原则上每年开展一次调薪(一般为3月),由置业总部人力资源部依据公司上年度实际经营业绩,汇总各中心调薪申请,结合市场薪酬水平变化,制定薪酬调整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