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原辅料、包装材料质量评价制度 第1页共1页 文件类型 质量管理制度 文件编码 SMP-QA-1014-00 执行日期执行部门 质量部 起 草 人: 起草日期: 审 核 人: 审核日期: 批 准 人: 批准日期: 修 订 号 批准日期 执行日期 变更原因及目的: 目 的:建立原辅料、包装材料质量评价的管理制度。 范 围:原辅料、包装材料的质量评价工作的过程。 责任者:质量保证室质量评价人员 程 序: 1、进行质量评价所需的资料 (1)仓库收料后送来的请验单,原辅料供方检验报告单。 (2)中心化验室填写的检验记录及检验报告单,包括相关图谱。 (3)标签、说明书、铝箔等标示包装材料的实样。 2、质量评价的方法 (1)检查相关资料是否完整、准确。 (2)审查供应商是否为已批准的厂商。 (3)化验申请单、检验记录、检验报告单的品名、代号、批号、数量是否一致,取样件数、数量是否符合要求。 (4)检查是否执行了现行质量标准和检验操作规程,检验结果是否已达到质量标准的要求;符合现行质量标准的原辅料和包装材料判定为“合格”;不符合现行质量标准的原辅料和包装材料判定为“不合格”;个别情况下,不符合分析规格的原辅料和包装材料可判定为“限定性合格”,但须有先决条件,对这种情况应做调查,以保证该原辅料、包装材料的质量问题不会给药品带来不良影响。质量部负责人必须作出这种有条件的“限定性合格”决定,并制订限定性使用的注意事项。限定性使用的说明须注在检验报告单上。 3、质量评价工作完成后,由质量评价人员在检验报告单上盖上合格、不合格或限定性合格的印章后,交质量部负责人审核。 4、为了便于与过去的化验结果比较,并对供货单位供货的质量稳定性有较全面的了解,将每种原料、包装材料的检验结果填入相关记录中,其内容包括品名、批号、代号、质量标准编号、控制卡号、合格/不合格、日期、备注等。若为不合格,则将不合格项目填于备注栏中。 5、质量评价材料须由质量部保存至该批物料使用完毕后的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