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 * * * 制 药 厂操作标准----质量管理文件名称原辅料取样办法编 码SOP-QC-002-00页 数1-1实施日期制 订 人审 核 人批准人制订日期审核日期批准日期制订部门质管部分发部门检验室目的:规范原辅料取样办法,保障检验结果的代表性与有效性,防止不合格原辅料进入车间。适用范围:原辅料取样。责任:检验室人员对本办法的实施负责,检验室主任对本规程的有效执行承担监督检查责任。程序:1.取样员按“请检单”内容准备取样器具、取样容器到仓库办理取样手续。2.取样员在取样时,应核对请验单的内容与供货是否相符。3.根据原辅料总件数确定取样件数,当n≤3时,每件取样;n为4—300时,取样量为+1 ;当 n≥300时,取样量为+1。4.取样员更衣、清洁及消毒双手、戴上手套、帽子、口罩进入取样室(或使用取样车)5.在取样室或取样车内取样,用取样捧按不同方向、深度取样,样品数量可供三次以上检验用样品放入洁净容器内,严盖容器,贴上样品标签,标签内容有品名,数量或重量,批号,取样日期。6.在已取样的原辅料外包上即时每包贴上“取样证”。7.在取样的准备工作,取样过程,结束阶段均须遵守《取样管理规定》(SMP-QC-002-00)和《取样操作规程》(SOP-QC-00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