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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出轨后竟要平分妻子继承的房产? —— —— 绩优
管理资源网保险资料下载门户网站 丈夫出轨后,竟还要平分妻子继承的房产? 丈夫出轨后,竟还要平分妻子继承的房产? 近日,一则社会热点新闻引发网友热议,叶女士与丈夫结婚十年,如今因为丈夫出轨两人感情破裂,叶女士决定结束这段感情,向丈夫提出了离婚。然而,两人在离婚财产分割上起了争执。原来,叶女士大姨生前无儿无女,多由她照料,两人情同母女,因此其大姨通过公证遗嘱表明自己的房产由她继承。 丈夫出轨后,竟还要平分妻子继承的房产? 现如今,离婚财产分割的紧要关头,叶女士丈夫也想从这套房产中“分一杯羹”,并声称自己也照顾了叶女士的大姨,也将她视为自己的母亲,且该房屋是在叶女士婚后获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他理应分得一半。 平分妻子继承的房产,
丈夫是否有权?
平分妻子继承的房产,丈夫是否有权?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平分妻子继承的房产,丈夫是否有权? 同时,《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也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这也就是说,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的除外条件,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而非共同财产。
平分妻子继承的房产,丈夫是否有权? 本案中叶女士大姨通过公证遗嘱表明自己拥有的一处房产由孙女士继承,该房产并非夫妻共同财产,叶女士的丈夫不能通过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而获得该房产的分割。
平分妻子继承的房产,丈夫是否有权? 这里还要说明的是,若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除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外的,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通过法定继承所得的财产,就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非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对于这笔财产,配偶是有权继承的。 出轨将面临离婚损害赔偿,
“竹篮打水一场空”!
出轨将面临离婚损害赔偿 通过前面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到,不论丈夫是否出轨,他都没有平分该套房产的权利。除此之外,甚至可能因为他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出轨行为,还将承担离婚损害赔偿的法律责任。
离婚损害赔偿与一般的侵权损害赔偿不同,它具有特定的法定赔偿事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五)其他重大过错。”
出轨将面临离婚损害赔偿 由此我们可以看到,“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即属于出轨的情况,不过,从司法裁判来看,同居一般具有长期稳定的特点,因此,若想以“出轨”为由申请离婚损害赔偿的,还需要特别关注这点。
此外,离婚损害赔偿本身也具有相应的前提条件,其前提条件之一便是,主张离婚损害赔偿的一方需为“无过错方”,这点各位朋友们需要特别注意,如果双方均有过错,那么是都不可以主张离婚损害赔偿的,这也就是我们前面所说到的,离婚损害赔偿与一般侵权赔偿不同的原因。 。。。以下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