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中国政府网2014年8月13日正式发布《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意见》包括十个方面,明确了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对完善现代金融体系、带动扩大社会就业、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创新社会治理方式、保障社会稳定运行、提升社会安全感、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党中央国务院把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放在经济社会工作整体布局中统筹考虑,开创了保险业在更广领域和更深层面服务经济社会全局的战略机遇,翻开了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新篇章。
“新国十条”是一次明确的宣誓和宏大的规划,既是顶层设计,也是行动纲领,营造出一个“大保险、大保障”的宏大篇章,实际上向社会宣告了一场“保险业的成人礼”
正名“保险是现代经济的重要产业和风险管理的基本手段”, 成人礼意味着正名。“保险是现代经济的重要产业和风险管理的基本手段”,开宗明义,《若干意见》一开头就把保险业定义为现代经济的重要产业,明确了保险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独特定位和作用。
《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成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的现代保险服务业,保险深度达到5%、保险密度达到3500元/人。
保险要成为政府、企业、居民风险管理和财富管理的基本手段,成为提高保障水平和质量的重要渠道,成为政府改进公共服务、加强社会管理的有效工具,为保险业更好地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服务明确了方向。
实现保险行业与政府运转的无缝结合,给予保险业巨大的发展空间。拓宽了保险业的服务领域。养老保险、健康保险、巨灾保险、责任保险、农业保险要有重大突破。
新“国十条”给保险业充分的参与权和发言权,不再是陪讨,也不是跟班。是保险业做大做强的发展机遇。
保险服务业要成为健全金融体系的支柱力量
保险服务业要成为改善民生保障的有力支撑
政府推进改革,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老百姓就需要有更强的安全感。充分发挥保险这种市场化机制的优势,建立政府与市场优势互补、相互衔接的民生保障机制。
保险服务业要成为创新社会管理的有效机制
保险服务业要成为经济提质增效升级的重要动力
保险服务业要成为政府转变职能的重要抓手。
《若干意见》提出,政府通过向商业保险公司购买服务等方式,在公共服务领域充分运用市场化机制,提升社会管理效率。 坚持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的紧密衔接。商业保险和社会保险不是替代与被替代的关系,而是相互衔接和相互补充的关系。
凡是社会保险有优势的领域,商业保险都应该尊重社会保险的主体地位,不能错位;
凡是社会保险要求商业保险共同发挥作用的领域,商业保险都要和社会保险搞好衔接,注重补位;
凡是由商业保险保障更具优势的领域,保险业都应该加快发展,绝不缺位。
坚持市场主导与政策引导的有效配合
对商业化运作的保险业务,要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
对具有社会公益性、关系国计民生的保险业务,要创造低成本的政策环境,给予必要的扶持;
对服务经济提质增效升级具有积极作用但目前基础薄弱的保险业务,要更好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
《若干意见》提出了加快保险业发展的政策支持体系,对保险业的支持力度很大。保险业必须抓住机会,乘势而上。与此同时,也要苦练内功,增强保险业可持续发展的内生动力。
坚持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相互促进。
高效率、高质量、低成本地为经济社会提供保险服务,让经营管理水平高、有社会责任感的保险机构在服务经济社会的大潮中发展壮大;
着眼于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丰富的保险需求,让现代保险服务业在更加广阔的天地中大有作为,努力做到保险让生活更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