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ICS03.080.01DB13A 12河北省地方标准DB13/T 2933—2018育婴服务质量规范2018-12-13发布2018-12-31实施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13/T 2933—2018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河北省商务厅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河北省标准化研究院、河北省家庭服务业协会、唐山市宏强爱心家政服务有限公司、张家口可心家政服务培训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嫂子家园家庭服务有限公司、保定市圆潮家政服务有限公司、保定市卓立家政服务有限公司、保定市天栩家政服务有限公司、唐山市巾帼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龚月芳、饶洪强、徐玲妹、曹素英、薛玉鹏、汤智敏、孙宪兰、杨惠彦、李援朝、王淑惠、鞠绍强。I DB13/T 2933—2018育婴服务质量规范12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育婴服务的术语和定义、机构、人员、服务、文件管理和质量控制。本标准适用于育婴服务机构。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012质量管理满意组织处理投诉指南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育婴员 Nursery teacher主要从事0~3岁婴幼儿照料、护理和教育的人员。育婴员共设三个等级:初级育婴员(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育婴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育婴员(国家职业资格三级)。3.2育婴服务机构 Nursery service agencies依法设立的,提供育婴服务经营活动的机构。3.3育婴服务Nursery service为0~3岁婴幼儿提供的包括生活照料、保健护理、早期教育和智力开发等服务。4机构4.14.24.34.4育婴服务机构应依法设立并取得相应证照。应有与业务范围相适应的固定的营业场所和设施设备,有相应的专职工作人员。应制定本机构的经营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应建立完善的育婴员专业培训体系和考核机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