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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03.080.30 A12 DB32 备案号:31463-2011 江苏省地方标准 DB 32/T 1896—2011 扬州修脚服务规范 Yangzhou pedicure service specification 2011-09-25发布 2011-12-25实施 发 布 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DB32/ 1896—2011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结构和编写》编制。 本标准由江苏省扬州质量技术监督局、扬州市沐浴协会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扬州市陆琴脚艺有限公司、扬州市标准化协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陆琴、夏星、曹明。 I DB32/ 1896—2011 扬州修脚服务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扬州修脚服务业的术语和定义、服务场所、服务设施、经营管理、修脚师要求、修 脚服务流程、服务规范。 本标准适用于扬州修脚服务。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897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9665公共浴室卫生标准 GB/T 10001.1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1部分: 通用符号 GB 19085商业、服务业经营场所传染性疾病预防措施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于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扬州修脚 yangzhou pedicure 扬州修脚包括刮脚、捏脚,俗称“剜皮”、“扦脚”、“肉上雕花”。通过望、问、触、摸等诊断 方法,使用锛刀、修刀、片刀、刮刀、嵌趾刀等专用刀具,采用相应的修脚技术手法对脚部进行修治的 扬州传统技艺。 4服务场所 4.1 场所要求 房屋结构合理,墙体牢固,地面平整防滑,防水性能良好,墙壁保温隔音,通风采光良好。 4.2安全 4.2.1严格执行消防安全规章制度,符合消防法规要求,建筑装修材料应符合Ⅱ级以上耐火等级要求。 4.2.2消防设施齐备,消防栓、烟感系统、喷淋系统、疏散指示灯、应急照明灯等整个消防设施处于 完好状态。 4.2.3加强安全管理,明确安全职责,安全通道畅通,安全标志醒目。 4.2.4供暖、保温、通风设施良好,冷、热水设备齐全且标志明显,上下水道畅通,闸门无渗漏。 1 DB32/ 1896—2011 4.2.5电器线路的铺设,电器设备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规定。 4.2.6防火、防盗必须指定负责人,由负责人强调全天的安全防范要求,对消防安全隐患能及时发现 并妥善处理。 4.3环保 生活垃圾集中存放、定时清理,污水排放符合GB 8978规定。 4.4卫生 4.4.1服务场所卫生应符合GB 9665的规定。 4.4.2建立完善的清洁规程,确保清洁工作的规范、及时。 4.4.3室内墙壁清洁无污垢,地面光洁无污迹。茶具清洗、消毒,一客一换;泡脚袋、修脚毛巾、沙 发巾、拖鞋一客一换,一客一消毒;修脚刀要浸泡在消毒器皿中,消毒剂每日更换。 4.4.4修脚师个人卫生有专人监督和检查,修脚师每次服务前、服务后应彻底清洁双手。 4.4.5包厢、厕所每天应进行清洁、消毒,无异味。 4.4.6保持室内环境卫生,定期对沙发底部、座垫下等一切卫生死角进行清洁。 4.4.7疾病预防措施应符合GB 19085的规定。 4.5修脚室要求 4.5.1修脚室内不得安装调光开关,修脚灯的亮度明亮、柔和。 4.5.2修脚室的墙或门窗上应留有透明视窗,向室内观察无死角,不得装有有碍视线的门罩、窗帘及 影响视线的其它张贴等。 4.5.3修脚室门锁应设置在外,不得装有反锁装置。 4.5.4门面及大厅 4.5.5门面和大厅应装饰美观,整齐洁净,文字、图片应文明健康;应有明显的行业标志,字号、文 字书写规范、醒目。 4.5.6公共信息图形标志应符合GB 10001.1的规定。 5服务设施 5.1为宾客提供服务的房间应宽敞、舒适,沙发整洁卫生并备有小毛毯和靠背。 5.2应设置茶几和小型垃圾筒,茶几上应设置呼叫器或召唤电话。备有牙签、棉签、面纸等小物件供 顾客使用。 5.3修脚室应配备冷暖空调和彩电。 5.4修脚室内设置挂衣橱或衣架,按座位数配置拖鞋或一次性拖鞋。 5.5泡脚桶应定期消毒,无异味,使用前套上泡脚袋。 5.6电器及照明设施都应节能、环保,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安装符合规定,使用方便安全。 5.7男女卫生间分开设置,备有卫生纸、洗手池、洗手液及擦手毛巾或纸巾。 6经营管理 6.1经营单位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的规定组织经营管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6.2经营单位有完善的财务制度,营业结算制度、安全保卫制度。 6.3所有修脚师应经过专业培训,持有劳动部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 2 DB32/ 1896—2011 6.4修脚师、服务员等应统一着装,佩戴标志,穿着整洁并持有效的健康证。 6.5修脚服务项目应明示详细内容,明码标价,服务相关内容应当面向顾客说明,顾客同意后方可实 施,不可含糊其辞,误导消费。 6.6接待宾客热情,态度和蔼,准确使用礼貌用语,认真解答顾客提问,尽量满足顾客的合理要求。 6.7应使用普通话与顾客交流,在修脚时应全神贯注、耐心细致,不可接听电话。 6.8在服务场所应公示服务行为规范,职业道德规范和礼貌用语。 7修脚师要求 7.1基本要求 修脚师做好个人卫生,着工作服,不得戴手饰品。 7.2基本能力要求 具有语言表达能力,手指、手腕灵活,动作协调,技术熟练,并具备与技能相应的文化水平。 7.3上岗培训要求 7.3.1培训时间不少于120学时,通过初级应知应会的考核,合格者发放相应的技术等级职称证书。 7.3.2具有初级技术等级职称证书,方可参加中级等级职称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120学时,通过中 级应知应会的考核,合格者发放相应的技术等级职称证书。 7.4职业道德要求 了解职业道德的基本知识;忠于职守,遵纪守法;爱岗敬业,热情服务,耐心周到,礼貌待客;努 力钻研技艺,精益求精;维护集体利益,具备团队合作精神。 7.5基本知识要求 7.5.1了解中医基础理论知识、了解人体解剖基本知识和足部皮肤保健、护理知识。 7.5.2掌握足部应用解剖、脚病诊治、修脚刀具的磨砺、养护和修脚、刮脚、捏脚、刀技刀法基本功。 7.5.3掌握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