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回访保安心 E化助你行 ——回访工作介绍
为什么要对我进行回访呢?
回访会问我什么问题呢?
电话回访的时间是什么?
回访电话一定要我本人接听吗?
客户曾经这样疑问…… 队伍曾经这样困惑…… 回访能给我什么帮助呢?
我的客户已经收到了承保短信提醒,为什么迟迟接不到回访电话?
我的自保件也需要进行回访吗?
回访问卷能不能减少点问题?
让我们一起来重新认识回访服务吧! 目 录 一、监管要求及形势 2、《人身保险业务基本服务规定》
保监会令【2010】年第4号
第十五条? 保险公司应当在犹豫期内对合同期限超过一年的人身保险新单业务进行回访,并及时记录回访情况。
1、《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保监会令【2009】年第3号
第十条 保险公司对新型产品投保人的回访应当在犹豫期内完成。
3、 保监出台的《综合治理销售误导评价指标体系》中,客户回访指标占比最大,占45分。其中“犹豫期内电话回访成功率”占比最大(25分)。得分越低,保监检查的几率越大!
4、《山西省人身保险业务基本服务标准》
第五十五条 保险公司应当犹豫期内对合同期限一年以上的新单业务进行回访
二、回访对您的帮助 通过电话回访,与客户确认其投保时已知晓保单权益并留存了电话回访记录,一旦日后纠纷,客户否认投保过程,电话录音将对业务伙伴形成保护。 通过电话回访,可以再一次检查客户的电话留存是否正确,可以确保业务伙伴收取续期保费时能够联系到客户。 通过电话回访,使新投保客户知晓公司的统一服务热线,便于日后为客户提供多渠道的服务,可以在一定程度分担业务伙伴的服务工作量。 在新单投保的第一时间,以回访的形式让客户对公司级服务建立感知,能够增强客户对于业务伙伴的信任感。 赢得信任 保持联系 分担工作 形成保护 清理范围 营销渠道
在符合佣金/考核计发口径前提下,于次月 14 日及之前回访成功, 则相应保单 FYC 正常计发;若未在次月 14 日及之前回访成功,则相应保 单 FYC 当月缓发,缓发的 FYC 不参与佣金计发、打折、扣税、考核。 续期渠道
符合佣金/考核计发口径前提下,于次月 16 日及之前回访成功, 则相应保单 FYC 正常计发;若未在次月 16日及之前回访成功,则相应保 单 FYC 当月缓发,缓发的 FYC 不参与佣金计发、打折、扣税、考核。 三、公司内部要求及管控—访后付佣 访后付佣”政策于2014年底在分公司全面实施——回访不成功则不发放佣金!
新契约回访及问题件回访成功与否,成为业务一线佣金与考核计算重要依据指标,其效力等同于保单回执录入,佣金系统将根据该指标进行佣金/考核的计算,具体规则如下: 新契约回访不成功:指因信息质量问题、客户配合度、未送达合同、不知道是保险等原因导致未能完成保监会规定的需回访内容。 情况一 情况二 问题件未闭环处理:指针对回访过程中客户对回访内容没有做出肯定答复的保单,下发问题件后未得到实际有效处理。
说明:问题件是否有效处理以电话中心问题件二访核实的结果为准。 缓发佣金标准:出现以下两种任一情况均属于暂缓发送佣金的范围。 三、公司内部要求及管控—访后付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