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烘焙店薪酬绩效_烘培事业处绩效考核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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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描述
公 告
日期: 09年12月10日 津(烘)公字第20091210001号
事由: 烘培部升迁绩效考核办法
受文者: 烘培部各店面包/西点师傅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知道适用烘培部副主厨、裱花师(含)以上职级升迁考核办法.
于2010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二章 目的与原则
第二条 考核目的
拟定明确工作目标;
公开、透明建立升迁稽核管道;
公正、有效率地为公司储备人才。
每月考核追查成效、有效率地检讨缺失并改进,以达到管理的目的。
分析现行管理上的共同缺失,并加以重点补强;
归类出各单店、区域团队竞争优势并加以倡导及分享。
第三章 评量四大目标审核办法及评分说明
目标一:同仁育成(总分20分)
人力培养
分值:10分
说明:
符合公司开店人数与岗位需求者给满分
每少一人扣2分,每多一人扣3分
离职人数
分值:10分
说明:
无离职人数为满分
8人(含)以内每离职1人扣2分
9人(含)以内每离职1人扣1分
新开店45天内不列入计算
目标二:顾客满意(总分30分)
产品稽核
分值:10分
说明:
根据稽核部月度评估平均得分(5分)
行政主厨评估(5分,执行表格同稽核部)

稽 核 部 行 政 主 厨 得 分 100 - 95 100 - 95 5 95–90(含) 95–90(含) 4 90–80(含) 90–80(含) 3 80–70(含) 80–70(含) 2 70–60(含) 70–60(含) 1 60↓ 60↓ 0
产品投诉
分值:10分
说明:
以营运部产品月度客诉汇总与企划部客服资料为依据
每次扣2分
如重大投诉经调查因团队人员人为疏忽、2个月内店主管和当事人不 得提报副主厨、主厨的升迁
卫生稽核
分值:10分
说明:
根据稽核部月度评估平均得分
如有卫生局长官稽核结果有重大缺失,2个月内店主管和当事人不得 提报副主厨,主厨的升迁

稽 核 部得 分100 - 951095 – 90(含)990 – 85(含)885 – 80(含)780 – 75(含)675 – 70(含)570 – 65(含)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