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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市政工程西南设计院科技文件、资料归档办法 DOC

资料大小:8KB(压缩后)
文档格式:DOC
资料语言:中文版/英文版/日文版
解压密码:m448
更新时间:2016/12/24(发布于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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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描述
科技文件、资料立卷归档办法
CSWMD.C011-2000
1.为健全我院的科技档案工作,完整、准确、安全地保存和科学地管理科技档案,充分发挥科技档案的作用,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科学技术档案工作条例》和国家对科技档案管理有关规定精神,制定本办法。
2.立卷归档的文件,是指我院在市政设计、科研、咨询、勘察、监理和工程总承包等业务活动中形成的文件资料,包括质量体系文件、技术文件和外来文件。
3.工程项目完成一个月以内,生产部门和项目负责人必须及时完成归档。
4.立卷归档的质量体系文件包括项目过程中所有的质量计划和质量记录。
5.立卷归档的技术文件包括计算书、说明书、概预算书、图纸、校审单、设计变更通知单及变更图纸。
6.立卷归档的外来文件包括顾客提供的设计委托书、合同、基础资料(包括地形图、水质资料、城市概况以及其它介绍材料)、工程地质资料、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前期工作文件、评审报告以及有关来往函件及电话记录。
7.立卷归档的声像资料包括工程、工作过程、有关会议以及领导视察的照片、录音和录象。
8.电子归档内容包括图纸、说明书、概预算书以及其它所有计算机文件。
9.立卷归档的文件可以陆续整理归档,待归档完成后,科技信息处出具《工程项目归档完成通知单》,交生产部门留底,同时报管理者代表并送其它职能部门。
计算机软件管理办法
CSWMD.C017-2000
为加强计算机软件的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管理,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1.本院各部门使用的计算机软件必须实行专人保管;
2.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动或删除计算机软件内的文件;
3.本院各部门根据实际需要,及时提出添置或升级软件的清单,经部门领导同意后送科技信息处;
4.科技信息处汇总软件需求,报院领导批准后,由科技信息处统一添置或办理升级;
5.各部门需要的计算机软件,经部门领导签字同意后,在科技信息处统一领取,科技信息处有义务协助安装;
6.本院计算机软件只能用于本院工作,禁止在院外或非本院工作中使用。
科技资料借阅办法
CSWMD.C014-2000
一、凡我院科技人员,均可查阅、借阅或复制我院库藏的技术资料。
二、除兰图外的科技资料,概不外借,但可以查阅,经所在部门领导批准后,可以复制部分需要的内容,部门领导应严格把关,防止外泄。
三、借阅人查阅目录后,填写借阅单交资料管理人员取出兰图,由借阅人填写借阅卡片后才能借出。
四、借阅兰图每次不超过一册,总借量不超过三册。
五、借阅兰图期限一般不超过一个月,因工作需要,可办续借手续,超期又不办续借手续者,停止借阅。
六、如他人急需查阅的兰图,资料管理人员有权要求原借人立即归还。
七、借阅人事先必须查清兰图有无涂污、拆散、失页等,如有上述情况,应向管理人员声明,记录备查。
八、归还兰图时,由工作人员当面检查验收、消卡,如发现有涂污拆散、失页等情况,应酌情予以批评或责成借阅人赔偿。
九、调出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应及时归还所借的全部兰图。
十、底图应填写晒图二联单,经部门领导批准后,借出复制,复制后立即归还,不得拖延至第二天。
十一、文字资料应填写复制申请表,经部门领导批准后,由科技信息处复制提供。
十二、电子档案应填写复制申请表,经部门领导批准后,由科技信息处复制提供。
科技图书借阅办法
CSWMD.C015-2000
一、凡我院人员,凭借书证,均可借阅我院库藏的科技图书。
二、在一般情况下,参考性工具书、手册、规范只能查阅,不得借出,其它中外文科技图书则可以随意借阅。
三、科技图书每人限借10本,借阅时间不超过一个月,借够数量和逾期不归还者,不得再借。
四、凡借阅科技图书,借阅者必须持《借阅证》,并按证中规定内容要求逐项填写清楚,将证交图书管理员在《借阅卡片》上登记后,方可借出图书室。
五、借出和归还科技图书时,借阅者和图书管理员必须当面清点科技图书的数量和质量检查,并在《借阅证》或《借阅卡片》上注明质量(指残缺和污损)情况。
六、科技图书等书籍如有遗失者,须写书面报告,由本部门和科技信息处负责人签署意见,根据情况酌情处理。处理规定如下:
1.孤本书遗失,按原价的三倍赔偿;
2.多卷配套书,丢失一本,一律按全套书原价的两倍赔偿,残书归图书室所有;
3.复本量多的书,遗失后,按原价的1.5倍赔偿。
七、非本院人员,包括本院职工家属,除来我院短期工作三个月以上的人员外,一律不予借书。
八、借阅证只供本人借阅图书,不得转让他人使用,职工调离本院或离退休时,所借的图书应全部归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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