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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至江油段站前工程XCZQ-9标段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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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5/8/13(发布于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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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描述
新建西安至成都铁路西安至江油段(陕西境内)
站前工程XCZQ-9标段

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

编制:
审核:
批准:

中铁隧道集团公司西成客专项目部

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
一、编制依据及适用范围
1、西成铁路客运专线陕西有限公司《西成客专陕西有限责任公司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 。

2、中铁隧道集团有关管理文件。

3、中铁隧道集团《中铁隧道集团交通运输安全管理若干规定》 。

4、本办法适用于项目部各部门、各工区全体人员。工区参照制订,报项目部备案。

5、本办法由项目部安质部负责解释,自2012年 12 月起执行。

二、总则
1、为加强客专工程建设过程中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预防交通安全事故,制定本办法。

2、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坚持“管生产必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3、各工区应依照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建立本单位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4、本规定中交通运输车辆指工程指挥车、施工人员运输车以及其他生产运输车辆。其中,施工人员运输车辆(以下简称“载人车”)主要指隧道或斜井施工有轨运输载人车和无轨运输载人车。

5、交通运输车辆必须坚持“专车、专人、专管”的原则,车辆驾驶要做到“三不超、五不开”(三不超即:不超速,不超载,不超劳;五不开即:无证不开、无令不开、酒后不开、不开带“病”车,不带病开车),严禁客货混载。

6、因公在正式公路上行驶的交通运输车辆原则上须由专职司机驾驶,非专职司机工作时间不得驾车。

7、本规定适用于中铁隧道集团公司西成客专项目部车辆交通运输管理。

三、机构设置与职责
1.项目部是本项目建设过程中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主管单位,工区是现场督导、实施的主管机构。

2.项目部成立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小组,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蒋 肃
副组长:杨 海 李红军 康伟良 阳 云 何 坤 陈恩宪 王长洪
组 员:曹正喜 温 艳 白 银 于海春 吴必荣 刘宗宝 平帅奇 杨 湖 何 山 张虎周 张祖勤
3.项目经理为车辆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负责车辆使用管理制度的组织制定、审批和落实。

4.项目部综合部为指挥车辆使用的直接管理责任人。负责车辆的日常调派使用;安排车辆的维修保养;负责司机的培训教育和日常管理。

5、项目部设物部为运输车辆使用的直接管理责任人。负责督促运输车辆的维修保养和司机的培训教育和日常管理。

6.项目部各类司机为车辆维保和操作责任人。负责所驾车辆的日常车况检查和定期维修保养;负责行车安全。

6.项目部设备物资部肩负车辆专业管理职责;负责检查车辆相关管理、维保及行车操作情况。

7.项目部安全生产总监负有车辆综合监督管理责任。负责对相关部门、车辆和司机交通运输安全的相关工作进行监督。

四、道路交通机动车及驾驶员
1.机动车辆驾驶员在驾车时必须服从公安交警、运管征稽部门的管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

2.机动车辆驾驶员必须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驾驶作风,遵章守纪,文明行车,按时参加交通安全学习。

3.任何人不得强迫驾驶员违法违章驾车;严禁酒后驾车、疲劳驾驶或将车交给无证人员驾驶。

4.机动车辆使用前,必须向公安交警部门申请登记,领取号牌、行驶证,并按规定办齐随车必备的证件。

5.车辆状况、各项安全技术性能必须保持完好。并按规定进行年检,合格后使用,不得开“病车”上路。

6.施工运输车辆装载的物品必须绑扎牢固并按照环保要求覆盖。运输“超长、超高、超宽”的大件或易燃、易爆的危险化学品时,必须办理特种车辆手续及准运证明,采取安全措施,悬挂明显标记,必要时应配有指挥车、带(压)道车。

7.国道、省道及各类施工便道、通道等严禁人、货混装。

8.车辆在建设工地内部道路行驶过程中,应遵照限速标志要求行驶。

9.车辆在施工现场倒车作业时,必须确认安全后方可倒车,必要时地面应有人指挥;吊车、自卸车等严禁在行驶中提升、顶升作业。

10.工程指挥车辆应由专职司机驾驶。当项目经理部存在以下情况时,可指定具备一定条件的人员(以下简称“可驾人员”)代替专职司机驾车或外聘专业司机驾车。

10.1项目部车辆使用过于频繁易造成司机疲劳驾驶的,需考虑指定可驾人员代替驾车;
10.2专职司机临时离岗时间不超过半个月的,需考虑指定可驾人员代替驾车;
10.3专职司机离岗时间超过半个月的,可考虑外聘专业司机;
10.4专职司机人员数量相对实际使用车辆数量不足的,可考虑外聘专业司机。

11.可驾人员或外聘专业司机经项目经理审批确定,将相关人员名单报集团公司人事部、办公室备案。同时必须满足以下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