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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 则
安全生产是企业的头等大事,为适应企业生存、发展的需要,施工生产活动中必须坚持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动态管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提高企业的社会信誉,保证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特制定本条例。经项目部项目经理批准生效后实施,适用于本项目部各部门、各工区。
二、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第一管理者必须亲自抓”的原则制订安全生产责任制;各工区在开工前,必须制订本工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安全生产组织保证体系、管理方法和措施等安全管理制度,由工区主任批准后报项目部备案。
2.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主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设安全总监一名,负责本标段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各工区设主管生产的副主任为工区安全总监,负责本工区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安全员一名,负责本工区的安全管理工作;工班设兼职安全员一名,负责本班组在施工时的安全工作。
3.项目经理对本标段安全生产承担领导和管理责任;副经理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承担其领导责任;各工区安全员在各工区主任领导下,承担具体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4.项目部、各工区每月编制施工计划的同时,编制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5.工序转换,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由各工区安全员监督检查。
6.施工班组必须坚持开展班前安全讲话活动。作业前各工区、班组安全员对施工现场检查,确认无潜在的不安全因素,且向作业工班交待清楚后,方准施工;工班安全员要坚持检查和交接班制度,保存交接班记录,由工区安全员每月收集、存档。
7.工地现场安全标志、防护设施和警告、防护装置等不得任意拆除和随意挪动,对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必须设置警示牌、围栏等防护措施。
8.项目部、各工区将经常开展安全生产的宣传、培训教育,各工区必须坚持每周一的安全学习,包括岗前三级教育、特殊工种培训取证、调换工作岗位安全教育等,保持学习记录。使各级领导和职工真正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必要性;懂得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科学知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自觉地遵守各项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9.各工区安全员对工地进行动态管理,每日进行安全巡查,按规定填写《安全巡查日记》,每月填写《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月(年)报表》并报项目部一份,由项目部汇总报分公司安质部。
10.各工区强化劳动纪律,服从领导和安全人员的指挥。工作时思想集中、坚守岗位,未经许可不得从事非本工种作业;严禁酒后上班,不得在严禁烟火的地方吸烟动火;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严格执行工地安全规章制度,对违章作业的指令任何人有权拒绝执行,并有责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11.工地作业现场各级负责人(值班队长、领工员、班长)发现有违章作业或不安全因素,必须立即制止或处理。经项目部或工区检查发现有如下违章行为的,由项目部或工区安质部针对责任人开具罚款单,并在当月的工资中予以扣除。
(1)违章作业或不安全因素而不加以制止或处理的,一经查出,罚款50~500元;
(2)违章作业造成事故的,首先罚款100~1000元,另根据情节追究其责任;
(3)对知道是违章行为而进行违章作业的,给予罚款50~500元,造成事故的,另追究其责任。
12.各工区安全员巡视工地时,应对潜在的或存在的不安全因素负责纠正、教育、指导整改。发现有以下情况时,需开具罚款单,经工区主任签字,在当月的工资发放中由计财部予以扣除。
(1)发现有违章作业或不安全因素,必须立即制止,并给违章者处于50~500元罚款。
(2)发现没有安全技术交底的,将对相关的技术人员处于50~200元罚款。
(3)施工作业负责人没有安全技术交底书而擅自施工的,给予其100~500元罚款;造成事故的,另将追究其责任。
(4)技术部门没有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而又没有任何正当理由的,给予技术部门负责人罚款100~500元;造成事故的,另将追究其责任。
(5)各级安全人员有失职行为的,首先罚款50~300元;造成事故的,将追究其责任。
13.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实行不定时巡视工地及检查安全资料,发现有违章作业的、指出不安全因素又不加以整改的及安全资料不全(包括岗前三级安全教育、每周一安全学习记录、安全巡查日志、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表等)的,将给予工区500~5000元罚款,相关责任人直接现金上缴项目计财部,性质严重时报上级处理。
14.每月25号由项目经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安全(质量、文明施工)大检查。检查结果将在项目部内通报,并对存在的问题必须限期整改。不执行或到期达不到整改要求的,处以1000~10000元罚款,责任单位直接现金上缴项目计财部。
15、发生轻伤事故或严重未遂事故时,由工区安全管理部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调查;发生重伤事故时,由各工区主任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调查,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参与调查;发生死亡以上事故时,根据处有关规定上报处理。调查处理按照“四不放过”(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责任人没有受到处分不放过)的原则进行。
三、奖惩办法
1.项目部以年度进行考评奖罚,考核时间为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依据该年度无因工责任伤亡及安全资料齐全的,重伤率在0.3‰以下,负伤率在10‰以下,未发生行车、交通、机械、火灾重大以上事故,符合以上条件由项目部于次年初推荐至公司,由公司给予表扬奖励。
2.项目部另外按照自定的劳动竞赛、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进行奖罚。
2.1考核方法
2.1.1考核实行百分制,平时检查和年度考核相结合,考核结果分优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