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为预防安全生产事故,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秩序,提高经济效益,依据《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及建设、交通行业部门规章等规定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同时引用GB/T28001﹕2007(OHSAS18001:2007)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和术语。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全员参予,持续改进。
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一)杜绝起重伤害、高空坠落、触电事故、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年重伤率为零;
(二)员工工伤事故死亡率为零;
(三)中暑发病控制率在5‰以内;
(四)一次设备责任事故直接经济损失≤30000元;
(五)工程、公务、交通车无发生同等及以上责任死亡事故;
(六)杜绝发生一般及以上爆炸、火灾事故;
(七)淹溺年轻伤率为零。
项目部编制年度安全生产管理计划时制定年度安全目标,并向二级单位下达分解的安全生产目标。
本办法适用于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责任人
施工项目部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小组”,完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要求:施工项目部应根据项目特点和规模设立安全生产管理
部门,配置安全部长和专(兼)职安全员。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框图见附件一。
项目部安全部门负责人须经公司安全管理部任职资格审定后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向项目部
调配,其他专(兼)职安全员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调配,专职安全员配备比例为:按每年度计划完成产值每5000万元配备一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不足5000万的项目至少配备一名,业主单位有特殊要求的工程项目按与业主所签的合同条款配置。分公司项目部安全人员由分公司参照前述规定由分公司调配。
安全生产责任人和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任职持证要求:
(一)项目部经理、项目总工程师、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经理必须取得交通运输部或建设部颁发的安全生产B类资格证书;
(二)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人必须取得广东省注册安全主任初级以上资格证书、交通运输部或建设部颁发的安全生产C类资格证书;
(三)项目部专(兼)职安全员必须取得交通运输部、建设部颁发的安全生产C类资格证书的一种。
注:项目部安全生产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广东省注册安全主任的规定参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设部建质(2004)213号】、《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部(2007)1号令】、《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2007)11号令】及《广东省注册安全主任管理规定》【省政府(2004)85号令】的规定。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内容
1、项目部将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为纲,以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为目,以施工项目部安全管理为中心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建立并不断完善如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办法、
危险辩识风险评价与重大风险控制管理办法、安全生产检查与隐患整改管理办法、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办法、职业病防治管理办法、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奖罚管理办法、安全生产证件管理办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办法、安全生产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管理办法。
应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推进“一岗双责”;项目部“开工前”实行安全生产管理策划,
“生产过程中”检查安全措施的落实和监控安全生产状态,及时消除或减少安全隐患;以安全经费有效投入为保障,适时开展员工安全教育、培训与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安全生产知识、技能和遵章自觉性。
项目部开展如下安全生产管理活动:“平安工地”创建活动、“公路桥梁工程施工安全
风险评估”活动、“零事故”班组创建活动和实施“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工作。
安全生产责任书
(一)根据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求,公司与司属项目部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项目部与各施工班组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签订时间为每年的元月1日,新进场项目必须在进场三十天内完成;
(二)项目部必须将安全生产责任分解,落实到各职能部门、相关人员;
(三)安全生产责任书应包括如下主要内容:
(1)、对责任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要求;
(2)、责任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