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2.05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由于用电过程中要产生电弧、电火花和过热现象,因此酒店要将用火、用电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防止火灾发生
二、用火制度内容
对动用明火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禁止在酒店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按照酒店的用火管理制度办理审批手续,落实现场监护人,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动火施工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当酒店租赁的建筑物在两个以上单位共同使用的建筑物局部施工需要使用明火时,施工单位和使用单位应当共同采取措施,将施工区和使用区进行防火分隔,清除动火区域的易燃、可燃物,配置消防器材,专人监护,保证施工及使用范围的消防安全
对酒店内部和外部(屋顶、距酒店地面二米以上的高空、距酒店外墙一米以内的区域)的一切动火、用火作业的审批要谨慎并从严控制
特殊情况必须在酒店范围内进行动火、用火作业的,作业部门必须到工程部办理临时动火申请,(特殊工种操作证复印件不能办理动火申请)
进场施工前须对动火、用火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动火前须清除作业现场(动火、用火部位周围三米以内区域)的一切可燃、易燃物品;并在现场配备相关灭火器材
动火、用火结束,及时清除现场,监护人员必须认真进行不少于一个小时的检查,对作业现场周围十米以内的区域和动火现场所在楼层的上一层及所有下一层的相对应部位检查,确认无隐患后可离开
规定动火作业审批权限和手续,实行“四不动火”制度
预防措施不落实不动火
没有经过批准的动火证不动火
现场没有消防安全监护人员不动火
大风天不在户外动火
动火作业审报批程序
须动火部门到工程部领取《临时动用明火申请表 》,由申请部门负责人审批签名
工程员工通过审核后将《临时动用明火申请表 》交总经理审批
经总经理审批同意签名后,工程部开出临时动火证
9.动火监护人必须是责任强、有经验、有扑救初期火灾的能力
10.临时动火证当天有效(开启之时12小时内),过期不能动火,须重新办理申请
11.酒店工程员工在动火过程中及动火结束后,每间隔半小时需对现场进行检查
三、用电制度内容
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在酒店或与酒店不相接的租赁房内擅自架设拉用临时电路,特殊情况必须拉用临时电路的,必须由使用部门或个人提出书面报告,总经理批准后,由工程部专业电工拉线接电
酒店一切固定的用电设备设施,应严格按照规范进行电气线路的设计和施工,不得擅自更改
安装电路必须持有电工操作证者方能安装,无证者不准安装电路
酒店任何部门禁止使用电热棒、电炉等电加热器
配电线路、电气设备应保持清洁,配电箱(板)不得积尘,立式配电柜周围一米内不准堆放物品,应保持干燥并挂牌专人管理
电气设备的导线、接点、开关不得有断线、老化、裸露、破损,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电气设备严禁超荷运行,严禁在闷顶内敷设配电线路
配、发、变电房(室)内严禁存放各种油料、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品,严禁明火作业和使用电炉,房(室)内通风要保持良好
每月检查所有电源控制柜内的元器件工作是否正常,紧固控制柜内的所有接线端子,确保用电安全
附件《临时动用明火申请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