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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录模塑公司各部门及各级人员安全环保职责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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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描述
版 本
第 2 版
各部门及各级人员
安全环保职责
批 准
审 核
作 成

日 期
2005年11月1日

1 目的
为全面贯彻我国“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使公司各部门、各级人员能认真执行国家及公司有关安全/环境管理方面的各项法律、规定,保障公司全体员工的安全和健康,减少公司财产的损失,保护环境,制定本程序。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大连华录模塑产业有限公司的所有部门和全体人员。

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ISO14001:2004 、GB/T28001标准
最高管理者、管理者代表职责
4.1 最高管理者(总经理)
4.1.1 公司经营活动的总负责人,对公司的安全/环境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是公司经营活动中安全/环境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环境政策、法规和上级指示,接受国家监察。与集团公司签定年度“安全目标责任状”,确保其目标的完成,并在公司逐级实行“安全目标责任状”管理。

4.1.2 确立安全/环境工作在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重要地位;使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和环境保护的基本国策;建立健全安全/环境管理机构,配备相关的人员和必要的资源。

4.1.3 批准建立公司的安全/环境管理体系;任命管理者代表;制定并颁布安全/环境管理方针;批准体系文件(手册)及安全/环境管理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主持管理评审、合规性评价。

4.1.4 严格执行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关注客户对环境复合物质的要求,定期研究本公司安全/环境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每年召开公司安全(环境)工作会议,建立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和秩序。

4.1.5 根据考核结果,对在安全/环境工作中有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忽视安全/环境工作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批评和处罚。

4.1.6 协助政府主管部门对公司发生的重大事故(火灾、重大伤亡和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事故的处理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

4.1.7 对于新建、改建、扩建和改造的工程项目,必须做到安全/环境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产。

4.1.8 定期组织公司级安全生产大检查,对事故隐患,要采取措施及时改善,确保安全生产。

4.2 管理者代表
4.2.1 依据最高管理者的指示,总体负责公司的安全/环境管理体系的建立、实施和保持;及时向最高管理者汇报体系运行情况。

4.2.2 负责指导生产管理课的工作,严格执行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关注客户对环境复合物质的要求。定期主持召开公司安全/环境工作例会,研究协调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处理和解决公司内重大安全/环境问题,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对发现的各种隐患进行整改,并检查整改的落实情况。

4.2.3 协调人、财、物等资源,保证体系的运行。将实施安全/环境情况列入各级人员的业绩评价。

4.2.4 审核安全/环境手册,批准程序文件,确保文件的客观性和可操作性。

4.2.5 负责审核公司年度安全/环境目标、指标及管理方案,对完成情况进行确认。

4.2.6 确认公司中、高度危险源和重大环境因素。

4.2.7 确保安全/环境各项管理工作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的要求。负责检查、督促有关部门严格执行工程项目“三同时”的规定,组织并指令有关部门做好各项工程的安全/环境评价、验收工作。

4.2.7 主持公司内部审核,并向最高管理者汇报审核结果。

4.2.8 主持公司内的火灾、员工工伤、环境污染等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制订防范措施,对造成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并落实处理意见。

4.2.9 负责公司发生的重大伤亡事故向上级各有关部门报告;协调公司各个相关部门配合事故调查。

4.3 生产管理课
4.3.1 是公司安全/环境管理工作的主要责任部门,负责公司安全/环境管理体系的实施、维护、保持、定期检查和考核。并及时将安全/环境体系的运行情况向管理者代表报告。

4.3.2 组织危险源、环境因素的识别与评价;组织公司年度安全/环境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的制定。

4.3.3 组织安全/环境体系文件的编写和文件管理。

4.3.4 制定安全/环境培训需求,监督培训计划的实施。

4.3.5 负责内、外部信息交流。

4.3.6 负责公司体系日常运行的监督检查,并定期监测安全/环境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完成情况。

4.3.7 组织安全/环境审核和各种评审(文件评审;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的评审;法律、法规符合性的评审)。

4.3.8 提供安全/环境管理评审所需的信息与资料。

5 各部门职责
5.1 工会
5.1.1 作为安全管理体制中“群众监督”的代表,要监督和协助公司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方针、环境方针政策法规、制度,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组织和健全群众性安全/环境管理监督网络,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活动,教育职工遵章守纪。

5.1.2 把安全/环境工作列入会员代表大会的议事日程,督促公司领导和行政部门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加强劳动保护工作。

5.1.3 依照法律对公司执行“三同时”的情况进行监督。

5.1.4参加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善后处理等工作,并监督整改措施的落实。

5.1.5 参加公司的安全生产检查。

5.1.6 工会在组织各种活动的同时,应考虑可能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人员伤害及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5.1.7 工会应把安全/环境工作做为经常性的群众工作推进。

5.2 管理部
5.2.1 负责检查、督促本部各课及相关方在人员培训、考核、动力供应和后勤保障中的安全/环境工作,并应将安全/环境业绩列入干部和员工的业绩评价之中。

5.2.2 将安全/环境管理列入公司管理的重点项目,在审定有关部门规章制度时,应审定是否符合安全/环境方面的要求。

5. 2. 3 在公司的各项管理推进中,应考虑到安全/环境管理体系的要求。

5. 2. 4严格执行库房管理制度,经常检查,落实安全/环境措施。做好库房的安全、防火、环保工作,防止发生火灾、爆炸、人员伤害、环境污染等事故。对易燃、易爆、剧毒等化学危险品,要分类存放,妥善保管,账物卡相符。严格按照《化学品管理程序》进行化学品管理。

5.3 生产保障课
5.3.1 遵守并贯彻执行国家、地方各级政府有关消防、职业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上级指示,组织制定公司的消防、职业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规定、制度。

5.3.2 组织参与公司安全/环境的宣传教育。定期组织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复审,做到持证上岗;协助办公室对新员工进行安全(含消防)、环境教育。

5.3.3 负责制定公司的安全/环境工作的年度计划,并监督、检查有关部门按期完成情况。审查、汇总各部门提出的安全/环境改善计划项目。

5.3.4 负责公司的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管理。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分期培训义务消防队员,定期组织对消防系统进行检测.
5.3.5 参加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建、改建、扩建及设备大修等工程项目中,有关安全/环境部分的方案审定、竣工验收等工作。办理消防、安全、环境“三同时”手续。

5.3.6 负责公司安全/环境管理体系推进及日常监督、检查等维护工作。

5.3.7 协助领导组织专业性和季节性的安全检查;对查出的不安全问题,及时督促有关部门进行整改,并监督整改的完成情况。坚持进行经常性的现场安全检查,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责令其停止生产,并及时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5.3.8 监督指导各部门废弃物的排放情况,使其符合有关要求。及时按安全/环境要求管理、清除、排放厂区内工业垃圾和生活垃圾。

5.3.9 编制年度用于开展安全/环境活动所需的资金计划,并协同财务部门监督使用。

5.3.10 组织或协助火灾、工伤、环境污染等事故的调查处理,按“四不放过”的原则(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责任人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提出有关事故的处理意见,进行事故的统计、分析、报告。同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事故预防措施的落实。

5.3.11 按照国家规定,编制公司劳动防护用品配备需求,并对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3.12 公司的汽车要按规定年检,平时应及时对车辆进行维修、保养,使其处于完好状态。经常对机动车辆驾驶人员进行安全/环境教育及定期考核,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厂区行车规定。对在厂区内发生的各种机动车辆违章事故和机动车辆环境污染事故,负责按有关规定处理。

5.3.13 监督、管理和影响相关方,使其遵守公司有关施工安全/环境的规定;在施工过程中做好安全/环境工作,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

5.3.14 对公司房屋、道路等设施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采取防范措施,保证安全使用。

5.3.15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公司电力系统、压力容器、易燃、易爆气体设备和厂区管道的安全管理细则,并教育职工认真贯彻执行。保证动力设备、设施的安全运行和人员安全。

5.3.16 负责对起重设备、压力容器、电力系统、空调系统、避雷设施、保暖、照明等设备的日常点检、维修,并按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做好年检(包括相关的安全部件),保证其安全、可靠地使用。

5.3.17 对动力设备进行维护与管理,向各部门提供符合要求的水、电、气、空调等资源,做好节约能源工作。

5.4 财务课
5.4.1 按公司事业计划,保证安全措施、劳保用品、环境保护等方面所需要的费用,并监督合理使用。

5.4.2 监督、检查公司各部门安全/环境经费的使用情况。

5.4.3 在制定公司中长期规划方案时,必须考虑安全/环境方面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