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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尔快递收验货管理制度及操作规范DOC

资料大小:13KB(压缩后)
文档格式:DOC
资料语言:中文版/英文版/日文版
解压密码:m448
更新时间:2015/7/18(发布于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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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描述
派尔快递收验货管理
操作规范
各收验货环节必须确保货物的完好无损;
各经手环节发现货物异常的,需在OA业务管理----内部异常上报----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异常,有相机条件的,需照相说明货物异常情况。

所有异常情况即时报同级或上级质管部备案。

所有操作有监控设施的必须在监控下进行,有异常必须保存录像;
收件人名址如出现变更或请假时必须由站点书面将收件人名址发给公司各部门;
发货方在发出货物时对贵重产品及发票进行复检并注明工号;
不得暴力分拣,乱扔货物,避免货物破损;
易碎品(如红酒)在明显位置作特殊记号,应用纸箱包装并填充纸板、泡沫、编织袋等缓冲材料,尽量避免破碎情况发生。未采用合理包装导致发货、返货破碎情况发生,发货方承担20%责任;
外包装必须使用公司专用胶带,做到外包装严密、整齐,并在外包装侧面注明包裹准确重量;
上报异常时间:出现异常现场10分钟内按流程上报。

异常情况
1、实际重量与运单重量不符;
2、外包装有破损或污渍;
3、内件与清单不符;
4、发票缺损;
5、厂家规定不允许拆封产品被开封;
6、产品破损;
异常处理流程
厂家发出少货或破损:
现场验货发现少货:物流部门将异常情况通报信息部,并报质管部备案,由信息平台文员通知厂商是否入库,仓库保存入库录像,如厂商同意入库,信息平台文员必须以书面函形式取得少货证明;如厂商不同意,由信息平台文员按厂商意见通知仓库处理结果;
司机提货时发现外包装破损:司机立即通知物流部经理,转信息平台文员通知厂商是否提货;经同意提货后仓管员验收时有异常的,将异常情况第一时间交信息平台文员处理,信息平台文员必须以书面函形式取得证明并将厂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物流部经理;
公司内部中转收货时出现少货、缺损:
收货方在包裹未开的情况下发现实际重量与包裹上面的重量不符,收货方不允许开包,应及时将情况告知发货方并报同级质管部门备案,发货方物流部经理在核实好情况后通知收货方是开包检查还是退回;如出现整包重量不符未经发货方同意不得签收。

收货方发现产品有明显的挤压变形、破碎、漏液、开封等现象的应立即拍照,报发货方并报质管部备案,协商处理(能派送的正常派送处理,不能派送的退回发货方)。

收货方发现整包清单与内件不符的,应及时将情况告知发货方并报同级质管部门备案,发货方核实好情况后将差异原因报收货方并报质管部备案。

返货验收已拆封订单内件不符,核对订单装箱单与面单重量,应及时将情况告知发货方并报同级质管部门备案,发货方核实好情况后将差异原因报收货方并报质管部备案。

已拆封订单配送站点应在系统反馈中注明客户拆封拒收;
收货时发现厂家不允许拆封产品开封现象的,应及时报发货方及质管部备案。

返货少发票:收货方在收到货物时应即刻检查发票,若在24小时内没有上报,则发票的税点由收货方承担;若因返货时忘记带上发票,则必须在五天内补返至收货方;如收货方验收时没检查出,则由收货方负责;
易碎产品破损:收货方在收到货后24小时内发现产品破损严重不能派送,应及时报发货方及质管部备案,由发货方物流经理联系第三方物流索赔,若没有在24小时内上报则30%责任在于站点;如退回仓库未验出,则仓库承担30%责任;
订单派送现场发生内件破损或产品不符,送货员必须现场给信息部及运营部电话说明具体情况;由信息部处理后将情况记录并报质管部备案;
责任划分
见下表
序号
异常情况
限时上报
责任方厂家发出少货或破损
未报/已报
收货方/厂家公司内部中转收货时出现少货、缺损
未报/已报
收货方/发货方厂家不允许拆封产品开封现象的
未报/已报
收货方/发货方收货名址变更造成的损失
未报/已报
收货方/发货方易碎品(如红酒)未在明显位置作特殊记号,采用合理缓冲包装导致发货、返货破碎情况发生
未报/已报
收货方/发货方未使用专用胶带或无重量造成的损失
未报/已报
收货方/发货方现场订单异常
未报/已报
投递员/包装方
责任界定原则:
货物发生异常出现责任界定赔偿的,由同级质管部对收、发货双方协调处理,协商不成的按责任界定原则执行。(备注:跨省公司之间责任界定由集团质管部执行)
货物异常报告单
日期
报告单位:
发货单位
包号
订单号
报告人
货物异常描述:
发货单位意见
省质管部意见
集团质管部意见
运营总经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