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天元锰业集团连云港天元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文件类型
管理手册
文件名
行为规范管理制度
文件编号
LYG-RS-001
整理部
人事部
生效日期
2014-2-10
版本
A
审核
批准
行为规范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规范员工行为,维护企业形象,推广天元特色企业文化,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范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连云港天元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所有员工
三、行为规范
1、职业道德:热爱工作,尽职尽责。树立与企业共荣辱,同命运的情感。遵章守纪,安全生产。艰苦奋斗,勤俭节约
2、仪表仪容:头发保持干净整洁,无异味,无头屑。不剃光头,不漂染夸张色彩及留怪异发型。女士头发长于肩部应束发。男士鬓角不宜长至耳部,发尾长度不触及衬衫领口,不得蓄须。指甲要经常修剪,保持整洁。女士提倡化淡雅洁净妆容,切忌浓妆艳抹
3、着装规范:员工着装规范的原则是,端庄、大方、整洁、得体、便于工作。办公室员工要求穿职业装(女性着得体职业裙/装,男性西裤衬衣)。严禁在办公室穿着随意,尤其禁止运动衣和拖鞋
4、办公环境:员工每天至少提前5分钟到岗,做好清洁和整理工作;保持办公环境舒适和整洁
5、办公行为要求:禁止在办公区内大声喧哗,在工作时间内串岗或讨论与工作无关的事宜。严禁上网聊天,玩游戏或浏览与本职工作无关的网页、书籍、杂志。严禁在工作时间打私人电话。严禁中午饮酒,如因工作需要应提前请示主管审批,否则视情节轻重进行相应处罚
四、督查与管理:人事部与办公室人员实行不定期检查,各部门负责人应认真配合,督促属下员工遵守本规定。员工一月累计违反本规定三次,或部门员工违反本规定20%的罚违规员工或部门领导100元
五、本制度最终由公司人事部解释、修订
六、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开始实施
天元锰业集团连云港天元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文件类型
管理手册
文件名
人事管理制度
文件编号
LYG-RS-002
整理部
人事部
生效日期
2014-2-10
版本
A
审核
批准
人事管理制度
为实现公司经营管理目标,规范管理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和员工责任感、归属感,特制订本制度
适用范围:
1、本制度所称员工,系指本公司、各项目部聘用的全体从业人员
2、本公司员工的管理,除遵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外,都应执行本制度
录用:
1、公司各部门,项目部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先提出申请,经人事部审核,总(副总)经理批准后,由人事部统一纳入聘用计划并办理招聘事宜
2、员工的甄选,以学识、能力、品德、体格及适合工作所需要条件为准。采用考核和面试两种,依实际需要选择一种实施或两种并用
3、新进人员经考核或面试合格后,由人事部办理试用手续,一般员工试用期一个月,主管员工试用期三个月,期满按照《试用员工转正考核制度》进行考核,合格后方能正式录用。成绩优秀者,可适当缩短其试用时间
4、试用人员报到时,应向人事部送交以下证件:
⑴ 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⑵ 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⑶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⑷ 一寸半身免冠照片三张;
⑸ 员工服务承诺书;
⑹ 其它必要证件
5、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录用
⑴ 剥夺政治权利尚未恢复者;
⑵ 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缉尚未结案者;
⑶ 吸食毒品或有其它不良嗜好者;
⑷ 贪污拖欠公款有记录在案者;
⑸ 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
⑹ 身体条件不适合从事岗位工作者,经总经理特许不在此列;
⑺ 其它公司认定不适合者
6、试用人员因品行不良,工作欠佳或无故旷职者,可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辞退
7、员工录用分派工作后,应立即到所分配的岗位工作,不得无故拖延推诿
福利待遇:
1、公司按照企业的发展和兼顾工作人员生活安定及逐步改善的原则,以贡献定报酬,凭责任定待遇,给予员工合理的报酬和待遇
2、员工的基本待遇有,基础工资和岗位津贴,按月计发。出勤天数未足月的,按日(实际出勤天数×(基础工资+岗位津贴)/22天)计发。月薪工资在次月15日之前发放
3、新进人员从报到之日计薪,离职人员自离职之日停薪,按日计发
4、试用人员试用期间按照试用期工资基数缴纳社会保险,转正后,由公司统一办理
5、在公司上班的外地员工,可申请安排集体宿舍。由办公室主任统一安排住宿
休假及请假:
1、按国家规定,员工享有以下带薪假日:
元旦1天;春节3天;清明节1天;劳动节1天;端午节1天;中秋节1天;国庆节3天;婚假3天;晚婚假增加7天;丧假3天;产假90天;晚育增加15天;多胞胎每增加一胎增加15天
2、由于工作需要,公司可临时安排员工于法定节假日照常上班,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加班费或安排调休(调休不另计补贴)
3、节假日期间在公司和项目部值班的,发放值班补贴或安排调休,如在值班时间内擅离职守者,以旷工论处
4、委托代打卡或伪造出勤记录,一经查明属实,双方均以旷工论处
5、员工请假,需提前提出申请,2天以内的经部门主管,办公室主任批准;3—5天,经副总经理批准;5天以上,须经总经理批准。未经准假离岗者,以旷工论处
培训:
1、为提高员工业务知识技能及发挥其潜在智能,使公司人力资源能适应公司日益迅速发展的需要,公司将开展教育培训,被指定员工, 不得无故缺席,确有特殊原因,应按有关请假制度执行
2、新员工入职后,需接受公司概况与发展的培训,以及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的岗前专业培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个小时,合格者方可上岗。新员工培训由公司根据人员录用情况安排,在新员工入职前三个月内进行,考核不合格者,不再继续留用
3、公司对员工在业余时间(不影响本职工作和任务的完成)内,在公司外接受与所在岗位专业相关的资格培训予以鼓励,培训合格给予适当奖励。但如在一年内离职(含辞退),需向公司返还奖励金
4、公司人事部对所有员工培训情况均应登记,建立培训档案
调职:
1、公司基于业务上的需要,可随时调动员工的职务或工作地点,被调员工不得借故拖延或拒不到职
2、公司,项目部调动员工时,应充分考虑其个性、学识、能力,使其人尽其才,才尽其用。不同项目部之间人员调动,需经双方部门主管、人事部主管、人事分管领导书面批准
3、员工接到调动通知,限2天内办完移交手续,前往新职部门报到
辞职及辞退:
1、员工因故不能继续工作时,应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书面《员工离职申请单》,一般员工经部门主管、人事部主管核准,主管以上员工,经副总经理、总经理批准后,填批《离职工作交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