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2— 二〇〇八年四月十四日 为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进一步促进销售企业培训管 理科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推动各企业紧密围绕经营管理工作 重点,全面提高教育培训工作水平,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考核原则 (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 (二)突出重点、简化操作和动态调整的原则 (三)日常检查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条 考核对象。销售大区公司、销售区外公司和省市石 油公司。 第三条 考核周期。年度考核,年末进行考核评分。 第二章考核内容 第四条 考核内容。根据培训工作要求和年度工作重点,培 —3— 训工作考核内容包括组织保障、培训计划、培训运营管理、师资、 培训经费、培训网络建设等六项内容,并设臵一定的加分指标。 第五条 组织保障。各企业建立职责清晰、分工合理的培训 组织体系,按要求配备培训管理人员负责培训工作。 第六条 培训计划。根据经营工作目标和任务制定年度培训 计划,并能够及时对培训计划进行调整,提高培训质量和效果。 第七条 培训运营管理。严格执行培训满意度评估,确保培 训质量;培训班无等级安全事故发生;三天以上的培训班必须建 立培训档案,培训档案中应包括培训方案、学员名单、评估汇总 表和讲义或PPT课件。 第八条 师资。按照专业线条、课程方向和讲师认证等需求, 制定内部讲师培养规划,完善激励机制;建立讲师师资库,鼓励 副处级以上管理人员积极参与授课;开展讲师分级认证工作,专 业线条认证师资分布合理。 第九条 培训经费。培训经费管理规范、使用合理,台账登 统及时准确。 第十条 培训网络建设 (一) 培训中心。因地制宜,建立和完善培训基地或网点。 (二) 培训站。按照油品销售事业部统一要求建立培训站, 制定实施规范的培训站管理办法,并落实到位。 第十一条加分指标 (一)师资共享。鼓励兼职讲师参与油品销售事业部或其他 —4— 销售企业组织的培训项目授课。 (二)经验交流。鼓励各企业参加油品销售事业部举办的“培 训大家谈”文章征集工作,分享好的经验和做法。 (三)特色工作。鼓励各企业制定管理制度,开发培训教材 和课程,探索总结具有本企业特色和在系统内有推广价值的各种 工作方法,在销售企业年度培训工作会上进行经验交流或典型发 言,做好培训站建设试点和推广工作。 第三章考核计算方法与程序 第十二条 考核方法 (一) 根据考核内容设臵相应的一级和二级考核指标,对各 个指标赋予不同的标准分值和考核评分标准(详见教育培训工作 考核表)。 (二) 除加分指标外,评分采取扣分制方式,标准分值满分 100分,每一项根据考核评分标准在标准分值基础上扣减分值, 扣完为止,不得负分。 (三) 计算各小项实际得分,再加总计算考核总分值。 第十三条 考核程序 (一) 各销售企业自评。各销售企业年终对照考核表进行自 查,自评打分,于次年1月20日前将考核表上报油品销售事业 部人事处。各企业要按培训管理工作规范要求,整理积累各项培 训资料与台帐,并及时进行必要的检查与评估。 —5— (二) 油品销售事业部抽查与复查。在各企业自评基础上, 油品销售事业部依据企业基础资料及管理信息系统上传的培训 资料,开展日常抽查与年终复查。 第四章考核奖励及有关规定 第十四条 考核评比奖励 油品销售事业部根据综合考核结果对各企业进行排名,对 表现突出的企业和个人予以表扬或奖励。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油品销售事业部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中国石化销售企业教育培训工作考核表 —6—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企业讲师管理,充分挖掘企业内外培训资源, 有效促进企业培训工作,实现培训讲师队伍管理工作规范化、制 度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培训讲师队伍建设坚持立足内部、拓展外部、优化 结构、资源共享的原则;内部讲师管理采用分级管理和有效激励 的方式。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内部兼职讲师、内部专职讲师和外聘 讲师。 第二章内部兼职讲师管理 第四条 企业内部兼职讲师(以下简称兼职讲师)是指在从事 本岗位工作的同时,由企业培训部门聘请的担负员工培训和课程 开发工作的企业员工。 第五条 销售企业所有员工均有承担相关培训工作的义务。 各级领导干部有培育其下属的责任,企业鼓励领导干部担任企业 内部兼职讲师,并逐步将领导干部每年承担一定课时的培训任务 —7— 作为业绩考核的一项指标。 第六条 兼职讲师的任职资格 热爱企业和培训工作,品德良好,了解企业目标与文化,具 有丰富的专业知识、技能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 能力,掌握一定的授课技巧,能较好地完成本职工作并能将教学 内容与学员的实际工作紧密结合,为有效的学习提供恰当内容, 能充分调动学员的积极性,帮助学员解决实际问题。 第七条 兼职讲师的职责 (一) 积极承担相关专业的培训授课工作。 (二) 参与企业内部培训课程开发和培训教材的编写,根据 培训需求及时改进培训内容。 (三) 根据课程目标认真备课,按时提供本课程相关授课资 料。 (四) 参与对学员的课程考试或考查、阅卷、答疑等工作。 (五) 对企业培训工作提出建议或意见,协助培训管理部门 不断完善企业培训管理体系。 (六) 利用自身专业特长和授课能力,帮助所在单位做好后 备师资培养工作。 第八条 兼职讲师的选拔 (一) 企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客观的原则对兼职讲师 进行选拔。 (二) 凡达到兼职讲师任职资格要求、工作业绩突出的企业 —8— 员工,经个人申请或组织推荐均可参加兼职讲师选拔, 经初审 合格者,纳入相应层级的师资库,作为企业后备兼职讲师。 (三) 兼职讲师选拔分为油品销售事业部、省市公司(含大 区及区外公司)和地市公司(含区外省级公司)三个层级进行, 通过下级单位认证的兼职讲师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推荐可申请 参加上级单位兼职讲师的选拔,下级单位有向上级单位推荐优秀 兼职讲师的职责。 第九条 兼职讲师的认证 (一) 认证范围 每年累计课时量在32学时以上的兼职讲师可参加认证,行 政职务在省市公司、大区公司及区外公司部门副职以上的兼职讲 师不列入认证范围。 (二) 认证级别 兼职讲师认证分油品销售事业部、省市公司(含大区公司及 区外公司)和地市公司(含区外省公司)三个级别。 (三) 认证管理 1. 各级培训管理部门对兼职讲师的授课数量和质量每年进 行考核,对考核合格者颁发认证证书。 2. 认证有效期为一年,每年进行一次认证复审,实行能进 能出机制,对复审达不到认证要求的取消其兼职讲师资格。 3.兼职讲师资格证书由油品销售事业部统一印制,分级认 证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