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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生产设备、工务设施(包括运输设施设施)。
3、定义与缩写
3.1 生产设施:指生产设备、车间、仓库等。
4、职责与权限
生产部负责对生产设备(简称A类设施)和车间、仓库等(简称B类设施)设施的建档,管理、修理、保养的监视,组织采购和协调外修。
设施使用部门负责申报,验收,负责日常保养及维护(包括简单修复)。
4.4总经理审批拟申请的基础设施。
5、运作过程
5.1流程图(见附录)
5.2当决议需要增加基础设施时,由使用部门填写“基础设施申购单”,经总经理审批确定后,由生产部组织采购。
5.3设施的验收
A类设施到厂后,相关使用部门配合供应商,按照设施使用说明书进行调试、检测、安装验收,验收按“基础设施验收报告单”进行,验收合格后,由供应商确认验收报告单,不合格则返供应商更换。
5.4设施的建档
基础设施纳入公司资产管理,设施验收合格后,将其登入《基础设施档案》,
设施的编号: ●◎—○○
说明:●为设施大类编码(设施的汉字拼音第一字母);◎为某一大类设施的二级分类号(1,2,3……);○为设施的三级分类号(编号:01、02……)。
5.4.2 生产设施的编号原则见上页。
5.4.3定做《设施铭牌》、作出设施台帐,建立设施维修的“基础设施维修记录”和《使用说明书》、设施图纸、《维护手册》等构成设施档案。《设施铭牌》安装在设施上。
5.5设施的安装、调整
5.5.1由供应商,设施使用部门对验收合格的设施在指定的地点进行安装与调整,定位,试产后方可交收投入使用。
5.5.2由于各种原因需要移动设施时,同时应对该设施重新调试,并在该设施档案中备注变更的记录。
5.6设施使用
参照:1、设施的《使用说明书》
2、该设施的《操作规程》
5.7设施的维护及保养
5.7.1具体方法参照该设备的维护手册执行。
保养者根据其定检周期和实际情况给予定检,按保养卡记录于相应的事项处理栏位。
生产部主管组织对经过保养或维护的设备进行检查。
5.8设施的维修
5.8.1设施出现故障后,由使用者需立即停止使用,并报告生产部主管安排修理。
5.8.2修理人员须对故障情形进行判断,分析故障原因,及时作出修理,维修完毕后,维修人员应将维修情况及结果记入“基础设施维修记录”表,存档。
5.8.3 如本公司无法修复,则由设备部与供应商联络或送处维修,经总经理批准后,送外维修,或请外厂专家到厂内维修。修复后验收并记入“设施档案”。
5.9设施的停用
5.9.1 设施确实无法修复或再运行,由使用单位,报告生产厂厂,并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