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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所有化学品、油品管理。
2引用标准和相关文件
2.1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1987年2月17日国务院发布)
2.2SXZQEP-24固体废弃物收集、处置管理程序
2.3SXZQEP-28应急准备和响应程序
3术语:
3.1化学品:分为化学危险品和一般化学品。
3.2化学危险品:指凡具有易炸、易燃、毒害、放射性等危险性质,在运输、装卸、生产、使用、储存、保管过程中,于一定的条件下能引起燃烧、爆炸、导致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等事故的化学品。
3.3一般化学品:指没有危险性的化学品。
3.4油品:指生产及辅助生产过程中所用的油类产品。
4职责
4.1技术开发部负责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等项目中所采用的化学危险品清单的提供和确认。
4.2后勤部负责新设备、新建、扩建、改建项目中采用化学危险品清单的提供和确认,并办理各级“三同时”申报手续。
4.3供应部负责国内化学品、油品的采购、运输,生产部负责进口化学品的采购,销售部负责进口化学品的运输。
4.4生产部负责所有化学品、油品的储存和发放及其最高领用量的制定和控制。
4.5各使用部门负责化学品、油品使用过程及其废弃化学危险品的管理。
5控制程序
5.1化学品、油品投入使用前的管理
5.1.1技术开发部在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和新建、扩建、改建项目时,必须首先认定所采用的原料是否是化学危险品,坚持以“用无毒代替有毒,用低毒代替高毒”为原则,尽可能采用毒性小、危害少、危险度低的物质。
5.1.2技术开发部负责填写不同范围的危险化学危险品清单,须经部门经理确认,主管副总经理审核,并在工艺文件中的物料清单及设备操作规程中将所采用的化学危险品标出。危险化学品控制清单(附录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