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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
供应部负责采购的归口管理。
质检部负责对采购产品的验证,其它部门予以配合。
3工作程序
3.1供方的选择和定期评价
3.1.1供应部根据本公司生产的需要,遵照“货比三家,好中取优”的原则,对向本公司提供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的厂商进行调查,对初选入围的供方由供应部、生产部、技术开发部、质检部、办公室负责人或其代表组成评审组予以评价。评价方式可用以下一种或几种方法:
a) 对供方产品的质量、价格、交货情况及对问题的处理能力进行评价。
b) 对供方的质量管理体系进行审核并对按计划提供所需产品的能力进行评价。
c) 调查供方顾客满意度情况。
d) 调查供方财务情况,服务和支持能力及后勤能力。
e) 对供方相关经验进行评价。
3.1.2评价结果为百分制。对评价为70分以上确认为合格供方,并由供应部主办将其情况填入《合格供方评审表》后,评审组成员签字,最后报总经理签批。
3.1.3供应部将合格供方填入《合格供方名录》。
3.1.4合格供方确定后,每年依据采购记录,对其产品质量及交货期、价格等方面的配合度,予以复评。
复评方式如下:
3.1.4.1产品质量
3.1.4.2配合度
3.1.4.3内容
3.1.4.4产品质量(60%) 质量分数=合格批数/进货批数×100%
3.1.4.5配合度(40%)
供应部采购人员依据供方交货期、价格合理性为配合度作出适当评审。
3.1.4.6评审部门
产品质量:质检部
配合度:供应部
3.1.4.7评审分数
产品质量分数+配合度分数
3.1.4.8对供方复评,分为三级;
优良:80分以上
一般:60-80分
差 :60分以下
3.1.5跟踪评审
3.1.5.1供应部采购人员根据产品质量好坏和配合度等情况,将供方评审结果填入《供方评核总表》后由